我的身后是地球 第111节
“这才是你没带盼盼出来的原因吧?”
“哪能,对不起盼盼的事儿我可不干。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肩膀疼,正好按按。”
“行,走着。”
任平生也有一段时间没去会所按摩了,今天正好再去照顾照顾8号小姐姐。
即便几年没见了,两人之间也依然有着聊不完的话题。
“任哥来了!”
“任大哥有阵子没来啦!人家想死你啦~”
“任老板上午好!”
“任先生好!”
任平生一进会所,会所中的前台、服务员、技师,都纷纷笑容满面的和他打招呼。
伟哥一下子惊了,瞪大眼睛,悄悄凑到任平生耳边,羡慕的说道:“瓶子,厉害啊!
怪不得不想结婚,还是你活得潇洒呐。”
来到包间,两个人躺着闲扯淡。
很快,任平生御用8号来到包间,还带着一个12号技师,也是这里技术前几的技师之一。
“瓶子,现在制造业是真不好干,太卷了!本来仗着外贸,还能赚点辛苦钱,今年出口生意不好做,外贸订单直接砍了一大半。现在天天带着人出去跑订单,喝酒喝的胃出血。
我那年少时的梦啊,如今已转了几道弯,看不见了。”
按着脚,伟哥大发感慨:“我现在已经结了婚,不能由着性子来了,不能光想着自己的兴趣爱好,还要为了盼盼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考虑。
我现在转型做铁皮玩具、手办,但是这个市场小众也就罢了,也卷的要死,一片红海,刺刀见红啊!
每次想打通一个关节,都要一家一家的店去推广,一个一个市场去做营销,赔笑脸送礼物,我踏马都快成一个销售员了!
这次厂里的销售员,好不容易来淄市谈好了两家百货店,这货送来了以后还有一家临时反悔了,唉!”
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当初为了爱好毅然回家投身自家小制造厂的伟哥,如今也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了。
任平生不由感慨,心中思衬,自己如果没有黄金右手,没有得到穿越两界机会的话,现在又在干什么呢?应该也要结婚生子,在为了生活而每日奔忙吧?
伟哥既然做铁皮玩具和手办了,如果质量还行的话,倒是可以进一批货,在青城广场之中售卖。
“对了,我给你带了一个好东西,你肯定会喜欢!等会儿一条龙完了,我拿给你。”
伟哥说道。
按摩完,大红门吃了午饭。
两人从会所出来,叼着根烟在外面压马路。
这个季节,街上的靓女穿的很是清凉,这种不要钱的福利,青春靓丽的美好,让两人仿佛找回了大学的青葱时代,在路边、在操场上看美女时候的美好回忆。
索性坐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带上了蛤蟆镜,眼睛一边在一个个女人的身上瞟过,一边小声的嘀嘀咕咕。
“那个好哎,脑袋上那个丸子头,配着娃娃脸,可爱!”
“七点钟方向,小热裤,大长腿!”
伟哥虽然娶了漂亮御姐,但还是不忘初心的,对路上可爱的女生格外关照。
他暂时忘却了生活的压力,一双眼睛四处寻索着,一颗心在胸腔里砰砰跳动着,似乎找回了单纯的快乐。
“卧槽!瓶子!瓶子!瓶子!”
“咋?”
“快看!快看!快看!大美女啊!难得一见的大美女!”
伟哥激动的直拍任平生的肩膀,仿佛在炫耀自己在泥沙之中洗刷出了一粒真金。
这一刻,简直像是找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
任平生顺着伟哥说的方向看去,一袭鹅黄色的身影,从古街的方向走来。
她穿着一件鹅黄、朱红配色的汉服,美丽而又大气,像是从飞天仙女的图卷之中走出来的仙女,又像是洛神赋之中飘然而出的洛神,虽然走在人群之中,却又像是剥离出了人群的画面之外,有一种遗世而独立的美感,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无论她走到哪里,都像是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路人的目光。
也无怪乎伟哥的嘴巴都瓢了。
第131章 薄如蝉翼的新材料宝剑
“这妞儿真漂亮!”
任平生看着这个女人,一眼认出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就是青城之恋出品的。
是青城镇盼儿的制衣作坊做出来的。
“汉服生意越来越好做了呢,不过这个女的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任平生和黄伟,两人的脖子随着女人离去的方向而转动着。
直到女人转过了街角,任平生也没想起,自己什么时候和这个女人见过面。
“如果真见过,这么漂亮的妞儿,我不可能没印象呐。”
任平生这样想着,脑袋里面忽然一闪,连忙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南方重工阮糖。
当即,一个个相关联的新闻蹦了出来。
看着新闻之中的照片,任平生一拍脑袋,刚刚那个不就是阮糖吗,新闻里不是说她罹患重病了么,怎么到淄市来了?
或者是长得像?
毕竟,别人漂亮也不能当自己的饭吃。
任平生也没有多想,陪着伟哥一直转到下午,两人散步走回了植物园。
“这是我给你带的,可是我这几年的得意之作!”
伟哥说着,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细长的黑色礼盒,打开礼盒从里面拿出了一柄剑。
磨砂之感的黑色剑鞘,打磨龙纹的剑柄。
伟哥握着剑柄,随着剑身抽出,在阳光之下在,打磨到银色透亮的剑身顿时折射出璀璨的光芒来。
“这剑用的最好的精钢,覆土烧刃,弹性十足,轻盈精巧,当时花了三个多月才打出来的,虽然剑身纤细,只有不到两斤重,但是非常的锋利,而且精钢之中使用了新金属材料和采用了纳米涂层,剑刃硬度高的同时并不脆,很难蹦出缺口。
而且你看······”
伟哥在解说这把剑的时候,眼睛里仿佛若有光。
无论是机械之美,还是冷兵器之美,都是伟哥心里的白月光。
就像他所说的,只有在摆弄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自己心跳的感觉,那种因为兴奋而加快的心跳,那种迫不及待就想去干,花费精力和金钱也在所不惜的激情,才是人真正活着的感觉。
他轻轻一抖剑身,扭动了一下剑身上微不可闻的机阔,本来严丝合缝,精巧一体的剑身,竟然分形错影一般,分化成了两柄剑。本就纤细纤薄的剑身,这一下更是薄如蝉翼一样了。
只从这一把剑的身上,就能让完全不懂行的人感叹工业之美!
“没想到吧,这可还分子母剑!当年上大学的时候,你当时迷恋的一本里,不就有这样一把子母剑么!
我们当年还画了设计图。”
伟哥追忆说道。
任平生一下子想起了那时候的画面,当时伟哥就说早晚把这把剑打造出来。
没想到事过多年,他还记得这件事,而且还实现了。
“给!”
伟哥将两把剑轻轻一合,随着轻微的“咔哒”声,两把剑顿时重新化作了一把。
接住伟哥递过来的剑,任平生这次知道了是子母剑,但再去找两把剑之间的缝隙,用肉眼却依然找不出来。
“找不出来的,精密加工之下,缝隙之间的距离,可以用纳米来计算,人的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伟哥说道。
说完,口袋里的电话忽然响起,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瓶子,我先接个电话。”
说完,他走到一边去接电话。
“好剑!”
任平生自己玩耍了一下手中之剑。
其实对他来说,这把剑可以说是轻若无物,但是那宛若水光一般的剑身清澈透亮,轻轻从旁边绿植之上掠过,几乎毫无窒碍感,就将绿植的茎叶斩了下来,断口处非常平滑。
“呛!”的一下,剑身入鞘,任平生对这把剑非常喜欢。
既有着很强的艺术观赏性,也有着作为兵器本身的价值。
“瓶子,我得走了,厂里的销售和司机又跑了一天,也没跑下单来,现在天色也不早了,我们得先回去了。”
伟哥打完电话回来以后说道。
“中午喝酒了,伱这还能开车?还是住一天再走吧。”
任平生拦着他说道。
伟哥摇摇头:“我们销售今天没喝酒,一会儿他开我车,把我送回去。”
正说话间,外边大道上,转进来一个黄色的蓝牌小货车,从车上跳下两个小伙来。
一个穿着西服扎着领带,手里还拿着一个黑色的笔记本。另一个穿着工装,有着比伟哥还大一些的小肚腩,应该就是小货车的司机了。
“老板。”
两人凑到这边,喊了伟哥一声,然后朝着任平生笑笑。
“时间也不早了,就在这不远处,还有一家小馆子,做的饭菜很好吃,要不对付一下再走,省的路上饿了。
再说一连几年没见了,平日里大家也都忙,下一次再见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任平生劝道。
最终,任平生还是带着黄伟三人,来到了这家饭馆。
“哪能,对不起盼盼的事儿我可不干。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肩膀疼,正好按按。”
“行,走着。”
任平生也有一段时间没去会所按摩了,今天正好再去照顾照顾8号小姐姐。
即便几年没见了,两人之间也依然有着聊不完的话题。
“任哥来了!”
“任大哥有阵子没来啦!人家想死你啦~”
“任老板上午好!”
“任先生好!”
任平生一进会所,会所中的前台、服务员、技师,都纷纷笑容满面的和他打招呼。
伟哥一下子惊了,瞪大眼睛,悄悄凑到任平生耳边,羡慕的说道:“瓶子,厉害啊!
怪不得不想结婚,还是你活得潇洒呐。”
来到包间,两个人躺着闲扯淡。
很快,任平生御用8号来到包间,还带着一个12号技师,也是这里技术前几的技师之一。
“瓶子,现在制造业是真不好干,太卷了!本来仗着外贸,还能赚点辛苦钱,今年出口生意不好做,外贸订单直接砍了一大半。现在天天带着人出去跑订单,喝酒喝的胃出血。
我那年少时的梦啊,如今已转了几道弯,看不见了。”
按着脚,伟哥大发感慨:“我现在已经结了婚,不能由着性子来了,不能光想着自己的兴趣爱好,还要为了盼盼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考虑。
我现在转型做铁皮玩具、手办,但是这个市场小众也就罢了,也卷的要死,一片红海,刺刀见红啊!
每次想打通一个关节,都要一家一家的店去推广,一个一个市场去做营销,赔笑脸送礼物,我踏马都快成一个销售员了!
这次厂里的销售员,好不容易来淄市谈好了两家百货店,这货送来了以后还有一家临时反悔了,唉!”
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当初为了爱好毅然回家投身自家小制造厂的伟哥,如今也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了。
任平生不由感慨,心中思衬,自己如果没有黄金右手,没有得到穿越两界机会的话,现在又在干什么呢?应该也要结婚生子,在为了生活而每日奔忙吧?
伟哥既然做铁皮玩具和手办了,如果质量还行的话,倒是可以进一批货,在青城广场之中售卖。
“对了,我给你带了一个好东西,你肯定会喜欢!等会儿一条龙完了,我拿给你。”
伟哥说道。
按摩完,大红门吃了午饭。
两人从会所出来,叼着根烟在外面压马路。
这个季节,街上的靓女穿的很是清凉,这种不要钱的福利,青春靓丽的美好,让两人仿佛找回了大学的青葱时代,在路边、在操场上看美女时候的美好回忆。
索性坐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带上了蛤蟆镜,眼睛一边在一个个女人的身上瞟过,一边小声的嘀嘀咕咕。
“那个好哎,脑袋上那个丸子头,配着娃娃脸,可爱!”
“七点钟方向,小热裤,大长腿!”
伟哥虽然娶了漂亮御姐,但还是不忘初心的,对路上可爱的女生格外关照。
他暂时忘却了生活的压力,一双眼睛四处寻索着,一颗心在胸腔里砰砰跳动着,似乎找回了单纯的快乐。
“卧槽!瓶子!瓶子!瓶子!”
“咋?”
“快看!快看!快看!大美女啊!难得一见的大美女!”
伟哥激动的直拍任平生的肩膀,仿佛在炫耀自己在泥沙之中洗刷出了一粒真金。
这一刻,简直像是找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
任平生顺着伟哥说的方向看去,一袭鹅黄色的身影,从古街的方向走来。
她穿着一件鹅黄、朱红配色的汉服,美丽而又大气,像是从飞天仙女的图卷之中走出来的仙女,又像是洛神赋之中飘然而出的洛神,虽然走在人群之中,却又像是剥离出了人群的画面之外,有一种遗世而独立的美感,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无论她走到哪里,都像是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路人的目光。
也无怪乎伟哥的嘴巴都瓢了。
第131章 薄如蝉翼的新材料宝剑
“这妞儿真漂亮!”
任平生看着这个女人,一眼认出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就是青城之恋出品的。
是青城镇盼儿的制衣作坊做出来的。
“汉服生意越来越好做了呢,不过这个女的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任平生和黄伟,两人的脖子随着女人离去的方向而转动着。
直到女人转过了街角,任平生也没想起,自己什么时候和这个女人见过面。
“如果真见过,这么漂亮的妞儿,我不可能没印象呐。”
任平生这样想着,脑袋里面忽然一闪,连忙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南方重工阮糖。
当即,一个个相关联的新闻蹦了出来。
看着新闻之中的照片,任平生一拍脑袋,刚刚那个不就是阮糖吗,新闻里不是说她罹患重病了么,怎么到淄市来了?
或者是长得像?
毕竟,别人漂亮也不能当自己的饭吃。
任平生也没有多想,陪着伟哥一直转到下午,两人散步走回了植物园。
“这是我给你带的,可是我这几年的得意之作!”
伟哥说着,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细长的黑色礼盒,打开礼盒从里面拿出了一柄剑。
磨砂之感的黑色剑鞘,打磨龙纹的剑柄。
伟哥握着剑柄,随着剑身抽出,在阳光之下在,打磨到银色透亮的剑身顿时折射出璀璨的光芒来。
“这剑用的最好的精钢,覆土烧刃,弹性十足,轻盈精巧,当时花了三个多月才打出来的,虽然剑身纤细,只有不到两斤重,但是非常的锋利,而且精钢之中使用了新金属材料和采用了纳米涂层,剑刃硬度高的同时并不脆,很难蹦出缺口。
而且你看······”
伟哥在解说这把剑的时候,眼睛里仿佛若有光。
无论是机械之美,还是冷兵器之美,都是伟哥心里的白月光。
就像他所说的,只有在摆弄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自己心跳的感觉,那种因为兴奋而加快的心跳,那种迫不及待就想去干,花费精力和金钱也在所不惜的激情,才是人真正活着的感觉。
他轻轻一抖剑身,扭动了一下剑身上微不可闻的机阔,本来严丝合缝,精巧一体的剑身,竟然分形错影一般,分化成了两柄剑。本就纤细纤薄的剑身,这一下更是薄如蝉翼一样了。
只从这一把剑的身上,就能让完全不懂行的人感叹工业之美!
“没想到吧,这可还分子母剑!当年上大学的时候,你当时迷恋的一本里,不就有这样一把子母剑么!
我们当年还画了设计图。”
伟哥追忆说道。
任平生一下子想起了那时候的画面,当时伟哥就说早晚把这把剑打造出来。
没想到事过多年,他还记得这件事,而且还实现了。
“给!”
伟哥将两把剑轻轻一合,随着轻微的“咔哒”声,两把剑顿时重新化作了一把。
接住伟哥递过来的剑,任平生这次知道了是子母剑,但再去找两把剑之间的缝隙,用肉眼却依然找不出来。
“找不出来的,精密加工之下,缝隙之间的距离,可以用纳米来计算,人的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伟哥说道。
说完,口袋里的电话忽然响起,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瓶子,我先接个电话。”
说完,他走到一边去接电话。
“好剑!”
任平生自己玩耍了一下手中之剑。
其实对他来说,这把剑可以说是轻若无物,但是那宛若水光一般的剑身清澈透亮,轻轻从旁边绿植之上掠过,几乎毫无窒碍感,就将绿植的茎叶斩了下来,断口处非常平滑。
“呛!”的一下,剑身入鞘,任平生对这把剑非常喜欢。
既有着很强的艺术观赏性,也有着作为兵器本身的价值。
“瓶子,我得走了,厂里的销售和司机又跑了一天,也没跑下单来,现在天色也不早了,我们得先回去了。”
伟哥打完电话回来以后说道。
“中午喝酒了,伱这还能开车?还是住一天再走吧。”
任平生拦着他说道。
伟哥摇摇头:“我们销售今天没喝酒,一会儿他开我车,把我送回去。”
正说话间,外边大道上,转进来一个黄色的蓝牌小货车,从车上跳下两个小伙来。
一个穿着西服扎着领带,手里还拿着一个黑色的笔记本。另一个穿着工装,有着比伟哥还大一些的小肚腩,应该就是小货车的司机了。
“老板。”
两人凑到这边,喊了伟哥一声,然后朝着任平生笑笑。
“时间也不早了,就在这不远处,还有一家小馆子,做的饭菜很好吃,要不对付一下再走,省的路上饿了。
再说一连几年没见了,平日里大家也都忙,下一次再见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任平生劝道。
最终,任平生还是带着黄伟三人,来到了这家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