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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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虎瞪了她一眼,转过身气呼呼地往前走。于是秋儿只好提着裙子一路小跑地跟在他身边,还要不停地说话:“我就是个小丫鬟的命,将军以后只管把我当做佣人驱使就够了。”
  冯虎是贵族大少爷,虽然待人宽厚,但其实骨子里不大瞧得起奴才婢女之流,也不愿意跟秋儿多费口舌。秋儿只好继续说:“我知道将军还喜欢着公主呢。”
  冯虎刹住脚步,冷冷地看着她。
  秋儿如今有皇帝撑腰,倒是顽皮了很多,她看着冯虎的眼睛,认真道:“将军与公主只有数面之缘,何至情深如此呢。公主自然是高贵美丽的,可是丫鬟也有丫鬟的好处,最重要的是,公主不喜欢将军,小丫鬟喜欢呀。”她是蒙着脸说完这句话的,然后低着头看脚面,一颗心也噗噗狂跳起来,她想:完了,一个姑娘家说这种话,真是一点廉耻也没有了。等了半晌没有回应,秋儿叹了口气,支吾道:“唉,我说着玩的。”
  冯虎沉默地往前走着,他只是觉得很头疼,这个小丫头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羲和帝打发走了秋儿,眼看夜色深了,案头的奏折也批阅完毕,万籁俱寂,他只觉得茫然。太监莱希捧着一盘热汤和茶点进来,悄声道:“皇上用膳吗?”
  羲和帝嗯了一声,拿起汤匙搅了搅碗里的酿酒团子,半晌又放下:“撤去吧。”执事太监把宵夜撤去,见皇上一时不急着更衣入睡,只好呆呆地在屋子里站着。
  忽然一名小太监在门口探了探头又要跑,莱希立刻喊住:“哪个奴才躲躲闪闪,拉出去打四十板子。”那小太监立刻哭着跪在门外,回禀道:“是西南边境的县令派人觐见皇上,说是粮食和圣旨已经送到了,那犬戎族的首领也回了话,还给皇上回了许多珍宝。”
  羲和帝本来正在闭目养神,听见这话就说:“传进来吧。”
  几个士兵捧着一个大箱子进来,说是犬戎族的谢礼。羲和帝道:“他们穷乡僻壤的,哪有什么稀罕珠宝?”打开一看,竟是拇指大小的南海珍珠,装了整整一箱子,照的整个屋子光芒四射。羲和帝点头道:“倒也费心了。”
  士兵递上来一个手心大小的楠木盒子,回禀说:“这是女首领专门给陛下的。她还说,陛下宽厚仁慈,犬戎族也是懂礼仪的。收了您的粮食,先说一个谢字,来年丰收了再备上厚礼,进京朝见皇上。”
  羲和帝听了这番话,不禁露出一个赞赏的笑意:“还真是有礼有节。”
  莱希数月未见皇上笑过,此时颇为惊讶,灵机一动,又问小兵:“这位女首领芳龄多大了,相貌如何?”
  羲和帝扫了他一眼:“你要去和亲?”
  莱希一张老脸涨得通红,跪下道:“奴才只是好奇,白问一句。”
  羲和帝没理他,抬手拧开小盒子上的锁,见里面是两个树脂做的镂空骰子,骰子里放着一颗鲜艳的红豆,虽然是小玩意,倒也精致。他细细地看了一会儿,颇为喜爱,随手放在了案桌上,小木盒子则放置在了身后的书架上。
  莱希瞧着那玲珑骰子安红豆,心里只觉得疑惑,但是皇帝既然没问,他也就不再多嘴了。
  第二日在上书房议事的时候,羲和帝问起了蓝影的战况,吏部尚书递来一封信,奏道:“蓝将军一直在专心追捕前朝余孽,如今已行至潮汕地区。”
  羲和帝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再走下去,是要出海啊。”
  尚书没去过那么远地方,只好茫然地哦了一声。
  “朕叫他去杀人,不是玩猫抓老鼠。给他回信,若是再无作为,就回来养老吧。”
  羲和帝发脾气的时候很凶,满屋子大臣不敢再说话,唯唯诺诺地说了个是,然后才退下。
  吏部尚书把皇上的原话写下来传给了蓝影。蓝影接到书信的时候,正穿着锦衣华服,蹲在潮汕街头剥榴莲吃,他举着信纸看了看,咂着嘴巴说:“哎呦,前段时间还留情呢,怎么忽然下狠心了?”剥了一大片榴莲肉捧在手上,边走边说:“列队列队!废太子的死期到了。”
  副官光着半截身子跑过来,屏着呼吸把兜鍪和长剑递给他,又一溜烟跑远了。蓝影是战神,他的一百名士兵又都是好勇斗狠之士。未发令前,各自散乱在街头,有的跟卖鲍鱼的姑娘调情,有的蹲在街边看卖艺人玩蛇。一旦听到命令,疾风般翻身上马,集合在蓝影身后。阳光下铠甲闪闪发光,十分庄严肃穆。
  蓝影开口道:“凌蓬山走到哪里啦?”
  副官鼻孔里塞着布头,瓮声瓮气地说:“前面十里树林,埋锅做饭,吃的是炖野山猪肉,蘑菇汤。”
  蓝影点点头:“断头饭还算不错,咱们压着步子走,让他们做个饱死鬼。凌蓬山身边有个男人,是我弟弟,你们要生擒他。”
  副官问道:“小公子有什么特征,我们好辨认。”
  蓝影挠着下巴想了想,郑重道:“他很漂亮。”
  别人的美貌多是比较级,而蓝贝贝则是最高级,完全可以当做一个生理特征。
  众士兵看蓝将军一副土匪做派,不敢想象他的兄弟会是怎么个漂亮法。
  蓝贝贝和长乐在茂密的树林里安营扎寨,所谓营寨,也只是由树枝撑起来的破油毡布。他们招来的士兵只剩下几百名,且个个面黄肌瘦,弱不禁风。这些人多是街头乞丐、村中无赖,因没有出路才跟着长乐太子。如今长乐也落魄至此,他们颇有心杀了长乐,夺了物资逃走。长乐是懦弱无成见的,只有蓝贝贝成日对这些兵痞呵斥责骂,镇压他们的反心。
  野山猪在火堆上烤了半日,取下来吃时才发现猪肠子没有掏干净。整只猪都弥漫着一股屎味,众人一边吃,一边恶心得直翻白眼。幸好蘑菇汤还能入口,树林里的蘑菇品种繁多又茂盛。他们大多是从北方来,只知道捡颜色黯淡的吃,吃了几次并没有中毒,才放下心。
  长乐一身华丽的玄色长袍,已经脏污得看不出颜色,袖口衣摆脱线,丝丝缕缕地垂在地上,他挑了一块猪舌头肉,递给儿子宝儿。宝儿生了病,缩在树桩旁边,四岁多的孩子,身量瘦弱的宛如两岁,他闻了闻肉,哇地一声吐出一口白水。
  长乐身为父亲见此情景,眼圈登时红了。他抬手打了自己一巴掌,不是做戏,单纯只是觉得自己很愚蠢很混账,他低声说:“我死有余辜,孩子却白白跟着我受苦。”捂着脸叹气。
  蓝贝贝面无表情,嚼着一把野山参,然后吐到手心,一点一点地哺给宝儿,淡淡地说:“蓬山,别说这种没用的话。”
  长乐只是哭泣:“我是最没用的人,既辜负了父皇的厚望,做不成乱世英雄,也不及昭明,不能安心做一个樵夫渔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再没有复兴凌朝的雄心壮志,只是不停地哭泣自怜。
  蓝贝贝看清楚了他骨子里的懦弱和无能,也就不再鼓励安慰他了。反正,他永远不离开他就是了。起身走到铁锅面前,他训斥走了两个馋嘴的士兵,省了一碗蘑菇汤,递给长乐,轻声说:“别哭了,先吃饭。”
  长乐哦了一声,试了试温度,先喂给宝儿几口,宝儿吃了汤,安安静静地枕在木桩上。然后他才自己吃了一口,赞叹道:“真鲜啊。”
  蓝贝贝无奈地取笑他:“吃货。”
  长乐也觉得不好意思,逃亡的路很苦,他又是脆弱的男人,若非蓝贝贝一直陪着他,他绝撑不到现在。长乐远远地望着密林里斑驳的天空,轻声说:“贝贝,我要跟你说一个秘密。”
  蓝贝贝心不在焉地望着树林里成群飞过的小鸟:“哦。”
  “你知道我为什么执意往南边走吗?”长乐端着空碗,压低了声音说:“再往前走五十里就到海边,乘船往南,大概一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很大的岛屿。那里有父皇留给我复国的全部物资。”
  蓝贝贝有些意外,但不是很有兴趣:“哦,怎么忽然说这个。”
  长乐苦笑:“我复不了国,也到不了那个地方了。”他把朱雀和玄武的兵符塞给蓝贝贝,低声说:“你去取了那些金银,做一个快乐自由的人。我知道你小时候过得很苦,我想保护你,却一直在拖累你。”
  蓝贝贝怔了一怔,声音有些酸涩:“我们……我们一起做自由快乐的人。”
  长乐摇摇头,温和地说:“谢谢你……”他说完这话,脸好像僵住了似的,口水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手上的空碗也落下来,摔成两半。
  蓝贝贝正在诧异,忽然一阵嗤嗤啦啦刀剑砍伐树木的声音,一群装备精良的士兵,骑着高头大马,信步闲庭地走了过来。
  蓝影见所有人地瘫坐在地上不动,不禁很意外,叫副官前去查探。副官是南方人,只看了一眼就大笑起来:“他们吃了毒蘑菇,正头脑发晕呢。”
  蓝影也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静静地看了一眼蓝贝贝。蓝贝贝独自站在长乐太子前面,手里握着一把生锈的剑,眼神很决绝。蓝影避开他的目光,微微挥手:“杀吧,这仗打得便宜,跟白给似的。”
  那些士兵很轻易地就认出了漂亮到极致的蓝贝贝,他们避开他,切菜似的砍了那些散兵游勇的脑袋,最后就只剩下了宝儿、长乐和蓝贝贝。
  一个士兵把宝儿拉起来,摸了摸脖子,松了一口气:“已经咽气了。”这是个瘦弱可怜的孩子,他们也不愿意亲手杀了他。
  蓝影高坐在马背上,马鞭轻轻指着蓝贝贝,语气颇为和善:“贝贝,让开。”
  蓝贝贝咬紧牙关,苍白的脸上显出绝望和悲痛的神情,他跪在地上,紧紧地抱着昏厥的长乐,他低声说:“大哥,你放了他吧。
  蓝贝贝自小就是个沉默孤僻的孩子,他不爱搭理蓝家的人,更是从来没有见过蓝影一声大哥。蓝影则是备受宠爱的嫡长子,虽然不大瞧得上这位弟弟,但是心里又很可怜他,想让他过得好一点,而不是像个野人似的跪在树林里求饶。
  蓝影从来没有见过弟弟露出这样哀伤的神情,心里也怔了一怔,叹气道:“糊涂孩子,被凌家人拐骗至此,你还替他求情呢。左右,把他拉开。”
  蓝贝贝听见这话,心里也冷下来,手腕一转,那把剑直接朝蓝影刺去,蓝影猝不及防,直接翻到在地上,他爬起来,径直走到蓝贝贝面前,扬手打了一巴掌,骂道:“下流东西,为了一个男人,连你亲哥哥都杀!”将蓝贝贝踹翻在地,抽出腰间佩剑,一剑砍断了长乐的咽喉。
  长乐身体晃了晃,安安静静地仰躺在地上,眼睛渐渐模糊,只照出一点灰色的树影。
  蓝影洋洋得意地擦了擦佩剑,扫了一眼蓝贝贝。蓝贝贝神情也有点涣散,但是没有流眼泪,就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像个木偶似的,灵魂都被抽走了。
  蓝影心里有些鄙夷:没出息的东西。
  他以为自家弟弟长得那样漂亮,跟太子之间必然有些说不得的关系。弟弟既然不走正道,做哥哥的只好强行纠正了。蓝影把长乐和宝儿的脑袋割了装进木箱,撒上生石灰密封,叫人先行一步呈给羲和帝。自己则带上蓝贝贝同行,行使兄长的义务。
  作者有话要说:  然后我刚才发现评论区有攻击别人的评论,这样很不好呀。写文看文都是缘分,有缘分要珍惜,没缘分我也不强求。我就是这么写文的,人物性格也就是那个样子,就这样吧。
  ☆、大王
  蓝贝贝像一条软糖似的蹲在地上。于是做大哥的只好把他拎起来搭在马背,快马加鞭地往北走。
  外出半年多,蓝颜有点想家了。蓝氏是望族,蓝老爷威严,蓝太太慈悲,二十多位姨娘们姿态万千。他自己只有一位老实的胖媳妇和瘦丁丁的小妾。蓝影想到一家子热热闹闹迎上来,叫他“大少爷”的情景,就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完之后,他端起饭桌上的饭碗,倒进去半盘红烧肉,推到蓝贝贝的面前。
  “把这个也吃了。”
  蓝贝贝端坐在他对面,目光低垂,筷子尖夹了一粒米,慢慢送到口中。
  “我说。”蓝影挠了挠眉毛,龇牙咧嘴地说:“你这是数数呢!”
  蓝贝贝双目低垂,神情冷得能刮下一层霜。
  “呵!”蓝影张大嘴巴,鼻孔朝天:“很有志气啊!”哗啦啦把饭菜全扫到了地上,旁边的伙计跑过来哎哎叫着,一瞧见蓝影及其随从的架势,又脚不沾地地溜了。
  “饿死你。”蓝影指着蓝贝贝的鼻尖,恶狠狠地说:“出发。
  然后一群人继续赶路,因为蓝贝贝已经是半死不活的状态了,蓝影只好找了一辆简陋的马车给他乘坐。兄弟两个各坐在两侧。车轮在崎岖的路上吱吱呀呀地行走。
  蓝影肆无忌惮地打量他,纵然瘦成了一把柴,依旧是冰肌玉骨的美人。蓝影既想讨好他,又很瞧不上他,两厢矛盾之下,蓝影骤然开口道:“哎,你妈死了。”
  蓝贝贝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蓝影得了这一眼,颇为高兴,指手画脚地说:“她是被父亲赐死的。因为你跟着叛贼造反,父亲觉得很耻辱。”说完这话,他盯着蓝贝贝看。蓝贝贝鼻梁高挺细腻,唯有鼻尖有一点红。他低着头一动不动,眼睫毛眨了几下,几滴泪水扑扑地落在膝盖上。
  蓝影沉默了一会儿,挪到蓝贝贝身边,抬手把他抱在怀里。
  “好啦,以后有大哥呢。”蓝影像哄小孩那样拍着他的脑袋:“以后没人会欺负你啦。”
  蓝贝贝靠在他的胸口,一动不动。两个人的身体凑在一起,渐渐就变得温暖起来。蓝影第一次意识到弟弟是可怜又可爱的。他想起小时候很多次欺辱蓝贝贝,惹得蓝贝贝受伤哭泣的情景,不禁又是懊恼又是好笑。小孩子不懂事,现在做哥哥的要拿出点慈爱的样子了。
  天快黑的时候走到一处破旧的车马店,店老板收了钱就叫客人们自便。士兵们走去大通铺里睡觉,两个勤务兵去厨房生火做饭,马匹在前院喝水吃草。
  弟兄两个坐在唯一一间上房,蓝贝贝忽然说:“我饿了。”
  蓝影先是一愣,继而笑道:“早上还闹脾气不吃饭,现在不犟了吧?”虽然这样说,还是去厨房找吃的了。去厨房搜罗一圈,只得了两块锅巴,他推门进来时,看见蓝贝贝正在倒茶。
  “喏,先凑合吃点。”他把玉米锅巴递给蓝贝贝,自己端起桌子上的茶一饮而尽,又砸吧着嘴唇:“这水有点麻啊。”
  蓝贝贝随口嗯了一声:“可能是花椒放多了。”
  蓝影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觉得整张脸都有点麻,他勉强站定,看见桌子底下有几块被挤压过的鲜艳蘑菇,在一阵头晕目眩中,他摸向了腰间的佩刀。
  蓝贝贝注视着他,一脚踢翻了他的佩刀,蓝影猝不及防,仰面摔在了地上。毒蘑菇的效力很猛,他只觉得满眼都是黄色的小花瓣打转。蓝贝贝的脸在小花正中央,还是很不高兴地样子。
  蓝贝贝从地上捡起了佩刀,刀刃锋利,刀身沉重,大概是一把名刀。他蹲在蓝影的身边,开口道:“蓝影,你看清楚。”
  两手横拿刀身,像他杀长乐太子那样,蓝贝贝割断了蓝影的脖子。蓝贝贝力气不算很大,那把刀切断了蓝影的气管和食管,他还在剧烈地抽搐,喉咙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蓝贝贝把刀当下,低声说:“这是你、你们蓝家应得的。”
  虽然是第一次亲手杀人,但他的内心出奇地平静,轻松地掩上房门,他闲闲地迈步走到前庭,店老板在睡觉,士兵们也在睡觉,他解开了所有马的缰绳,随便挑选了一匹,翻身上马,径直往南走。
  天高地远,他要快乐自由地活下去。
  在雨林与海洋相接的地方,犬戎族男女齐刷刷地站在一片天然的温泉旁边,他们刚刚养成穿衣服的习惯,而现在大王又强令他们脱掉。
  灵犀把一大桶杀虫粉倒进了温泉里。水面上升起一层白烟,气味非常呛人。她把木桶一扔,撩了一下头发,朝人群一指:“脱!进去!”
  一个年龄略小的少年哀求道:“大王,进去要脱一层皮的。”
  灵犀大声道:“虱子、吸血虫、伤寒、霍乱,这些会要了你们的命!”从亚麻腰带上抽出从不离身的鞭子,在少年脸上晃了晃,脸上的神色是她随时要打人。
  众人无奈,这才解了外衣跳进池子里,灵犀又把企图往下跳的女人拽到另一边:“男女分开洗!”这几个女人才不情愿地跳进另外一个水池。
  她折腾了一上午,才略有些疲倦地回去。犬戎族如今都学会盖木头房子,房顶以棕榈树遮盖。沙滩上也种了西瓜,雨林边缘有芭蕉。路过的族人见了她,皆微笑着低头合掌致意。
  灵犀点头,连这个低头礼都是她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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