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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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结了这件事以后,由于漫画的主要工作都是赫德森·艾迪带着两个助手在工作,于是从去年的这个时候进入繁忙车道一直到如今的亚当,竟然难得的闲了下来。
  虽然布莱特在电话中几次透露母亲凯瑟琳已经对于上一次的事情不那么在意了,他忙完小说版权的事以后,可以回去了,他和米雪儿都很想他。
  但是亚当却突然没那么想回去了,倒不是因为凯瑟琳之前的态度让他受伤而产生怨怼,而是因为他还是害怕被伤害,或许是两辈子的性向,让他变得越发的软弱,无法承受自己亲人对自己的伤害。
  或者说,对于出柜以后家人的态度转变,亚当能够理解,但是终究还是无法释然,他害怕的不是别人对自己的谩骂以及歧视,他害怕的是当他回去以后,面对这一个与上一次他离开家前所面对的迥然不同的母亲。
  所以,他像是一个鸵鸟一样,选择了暂时留在la。
  但是,没有了工作缠身,没有了家人好友陪伴的la,就像是一个繁华的、热闹的大监狱,他站在大街上常常有种不知道该去哪里的想法。
  他知道星光大道的大名,也知道西好莱坞的热闹疯狂,但是一个人的话,去了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点一杯咖啡,坐在临街的玻璃窗前,翻看一本有趣的小说消磨时光来的有意思。
  不过在翻看小说的时候,亚当却也产生了关于新作的一些想法。比如新作的题材、背景人物的设定,严谨还是商业,甚至他丧心病狂的想到了抄袭《哈利波特》系列,但是最终却还是放弃了。
  他放弃去抄袭《哈利波特》系列,不是他不知道《哈利波特》的销量是何等的恐怖,也不是不知道《哈利波特》改编电影以后是何等的成功,更不是不知道《哈利波特》所带来的衍生价值,能够达到数百亿美元的天价。
  他知道,但是他却在想法生出的一瞬间就被掐灭了,除了他不忍心剥夺罗琳阿姨翻身之作,同时也是因为他想要些一些自己的东西,他不希望当许多年以后,别人提起自己,说到的代表作全部都是来源于自己从别人那里抄袭而来的。(虽然别人不知道,但是他自己知道。)
  那么,他自己又是什么?也许只是一个带着前世记忆知识的机器人罢了!他不想只做一个复制抄袭的机器人,他想要留点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当别人说起来的时候,他会真正挺起胸膛高兴的说:“这本书的确就是我写的,我很高兴你能够喜欢我的书。”
  但是什么样的小说可能会让欧美的人能够喜欢,并且又是他能够下手的呢?只有科幻和奇幻小说。
  惊悚恐怖题材的小说他不擅长,都市爱情又实在不是他的菜,侦探小说的话,他自认没有那个脑袋。所以只能是科幻、奇幻这两个种类。
  亚当之前发行的那一本《侏罗纪公园》在口碑和销量上都大获全胜,按理说他应该这次借着上次的东风,继续开一本科幻小说,即使内容再扑街,有名号在,无论如何都能卖个几十上百万的销量。
  而他咨询过克伦威尔,对方对于亚当这么快就准备想要写第二本小说表示全力赞成,并且直接发话,无论小说的质量如何,他们都会以最高的分成合约与他签约,同时预付款高达百万以上,可以说是尽显他如今超级畅销书作者的超然地位。
  但是亚当却感觉极为的别扭,虽然他对于《侏罗纪公园》进行了删改,并且内容也与前世的小说有着许多的不同,但是他还是得承认,这本小说主要的功劳还是属于原作者迈克尔·克莱顿。
  而他借着这本小说无论在名气还是地位还是金钱上都可谓获利极丰,甚至还因此搭上了好莱坞的线,简直就是一飞冲天的节奏。
  如果说后悔什么的,那绝对是假的。但是如今借着这个机会,他有了地位,有了名气,有了大量的金钱,使他在创作的时候再没有了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小说扑街了会流落街头,乞食度日,甚至可以说这一本书获得的收入,足以让他躺着过一辈子的优渥生活了。
  那么,既然如此,坚持自己的道路,写自己想写的题材和内容就好了。就算扑街了,就算到时候被骂江郎才尽,那又怎么样?有着这么坚实的后盾,他何须再战战兢兢,不敢往前迈一部。
  所以,亚当在别人看来极为任性的决定将下一步小说的题材定位了奇幻,是的,他将会写一部奇幻小说,一部与整个欧美奇幻小说的体系完全不一样的奇幻题材。
  而这部小说的名称,亚当都已经想好了,叫做《wizard》,中文也叫做《巫师》。一部以后世网络鬼才作家滚开所创造的巫师世界为大背景,描写出的一部独属于亚当本人的奇幻小说。
  相对于目前欧美奇幻小说来说,这本叫做《巫师》的小说,注定将会有着极大的不同之处,甚至可以说是除了某些名称和元素以外,就没有半点相同之处。
  因此,这本奇幻小说在开书之时,就注定了是一本无法预知结果会怎么样的小说。
  也许会成功,开创一个全新的、完全迥然于整个欧美世界奇幻小说的奇幻世界,让无数人跟在身后模仿、追寻;也许会失败,被嗤之以鼻,称作科幻传奇作家的跨界滑铁卢之作;也许会默默无闻,像是扔进水塘中的石子,只稍稍泛起几波涟漪以后,再没有人过问。
  但是这些都与亚当的创作无关,或者说,至少在创作初期,他不需要去考虑这本书可能引发的结果,他只要保证这本书写出了他想写的剧情和世界,至于后面将会引发什么,那就留给时间吧。
  亚当记得在前世穿越前,随着中国国力的大涨,以及互联网的作用,借由一个前外交官的努力,中国的网络小说开始向着世界蔓延,而滚开开创的巫师流也随着这股大潮被传到了国外。
  虽然,因为翻译者都是爱好者的原因,翻译过后的小说总有事态称呼等等细节上的小问题,但是决定一本书评价的好坏,终究取决于小说质量的好坏。
  而巫师流则是遭遇到了两极分化极为严重的评价,好的一面自然是主角杀伐果断的特点,以及与他们平常所看到的完全不同的一个奇幻世界,而差评则集中在没有逻辑、主角太过嗜杀成性。
  其实,在亚当看来这个小说的背景是极为出色值得一写的,但是局限于网络小说必须具备的快、爽特性,以及创始人的小说中所描述的主角——理智、杀伐果断,犹如机器人一般的精于计算的影响,使得跟风者也延续了者在塑造主角的时候,也延续了这些特点。
  我倒不是说,这样的主角不好,甚至可以说,对于网络小说作者来说,这样的主角其实恰恰好是他们应该去选择的,因为大多数的网络小说作者对于感情以及与其他人物的描写能力往往太过薄弱,这样一个主角反而能够省下许多事,可谓扬长避短。
  但是,亚当如果想要写一本能够被大多数人认可,并且有极大的可改编特性的小说,就不能够遵从天煞孤星似的主角设计,就像是后世漫威电影为何能够如此的火热,而怪兽电影反而很难取得好的成绩呢?
  因为怪兽电影的主线太过薄弱了,除了打怪兽以外,可供发挥的不多,拍好了是一部纯粹的爆米花,拍的差了就是亏血本。
  而漫威电影,除了超级英雄打*oss这个主线以外,还有主角与朋友、爱人、甚至与敌人间的巧妙互动,这些弄得好了足以产生许多有趣的火花,增加电影的可看性。
  至于例子就不多说了,单单是众所周知的盾铁、盾冬不知道多少腐女为之争论不休。
  至于那创造无数传奇的《哈利波特》与其说是一部奇幻魔幻小说,其实更加可以看成是一部披着奇幻皮的青少年成长日记,里面除了主线以外,主角配角间的互动,各个时间段、各种场合少年少女们的反应(脱掉那层魔法的皮,完全可以适用于都市校园剧情),再加上各色配角塑造的极为的生动与真实,这才是这部小说真正成功的原因。
  所以亚当并不准备按照着滚开的大纲去写,而是想要接着他所创造的这个巫师世界,写一个更加真实的奇幻故事,有巫术、有奇幻故事、有成长以及尽量让其生动起来的各个角色。
  而想要达到这个目的的亚当,他并不准备完完全全靠自己一个人的能力,他需要有人与他一起协力搭造这个奇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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