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摧枯拉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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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面的刘超部大约有七千多人,结成五六个大大小小的方阵,各阵之间相距百步,彼此呼应。进攻方若是冲得急了,会一头扎进各阵的缝隙之中,然后就会产生身陷重围的错觉。
  单从这一点看来,这个刘超也是知兵的,使的也是典型的明军战法。
  可惜孙元也不傻,不会就这么直楞楞地冲过去。他手下都是骑兵,行动迅速,难道就不知道从敌阵的边沿切过,将敌人朝中间驱赶吗?
  旱了这半年,植物都已经被烈日晒死。眼前又是一个大平原,正利于骑兵冲锋。
  还真应了孙元刚才那句话,他想大意也大意不了。
  汤问行大声传达着孙元的命令:“所有将士,着甲。”
  “着甲!”
  “着甲!”
  到处都是军官们的叫喊声,骑兵们都卸下备用战马上的铠甲包,互相帮助着将胸甲朝身上套。
  孙元又朝远处看了一眼,很快地就发现在那边的中军大旗下,立着一个带着狮子棕毛一般头盔的刘超。
  ……
  远处贼军中军方阵中,一阵接一阵号角吹得山响。
  刘超的右臂上缠着纱布,有红色的血沁出来。
  孙元是第一次看到刘超军的部队,刘超部又何尝不是第一次认真端详着前面的敌人。
  只一瞬间,他们就被宁乡军的豪华的装备吓住了。
  刘超的部将大多是他以前的家丁,都是经历过平定安邦彦之战的老人。从贵州打到四川,然后又回到河南,见过的军队不可谓不多。明朝九边精锐、云贵土司番兵、地方卫所军、秦良玉的白杆兵,流窜到河南的闯军、张献忠部队。可以说,除了建奴八旗军,天下间所有的强军他们都见识过。
  可单论器甲的精良,却没有哪里一支部队可以同眼前的敌人相比。
  刘超部大多是临时征发的永城百姓和逃荒的河南流民,军队中骨干则由他的家丁和亲卫充任。因为实力有限,也谈不上装备。什长以上军官每人有一件薄棉甲,一把长矛和腰刀,百人队以上的军官才落得到一匹战马。
  至于普通士卒,青壮手头或许还有铁器,至于老弱,手上能有一根削尖的棍子就算不错。很多人,甚至连一件象样的衣裳也没有,纯粹就是一群叫花子兵。
  可眼前的这两千多敌人装备的精良程度,已经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敌人一人双马,身上的铁甲磨得比镜面还平。此刻,阳光之烈,照耀其上,让人睁不开眼睛。远远看过去,简直就是一片钢铁的海洋。
  一个高大的敌将骑着马缓缓地走到阵前,手中挥舞着一把斩马刀。
  每挥一次,那两千骑兵就同时大吼一声:“威武!”
  “威武!”
  “威武!”
  当真是山呼海啸,震得人心血一阵沸腾。
  “将军,那就是孙……孙太初?”一个副将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颤抖对刘超道:“他手中的武器好象就是你的掉的那把宝刀。”
  刘超听他说起这事,心中恼怒,忍不住哼了一声:“孙元小儿狡计多端,某一时不慎,中了他的埋伏。今日我军兵力占优,咱们面对面同他较量一场,定要让这个小子知道我刘家军的厉害。”
  “较量……”又有一个副将颤声道:“将军,我听人说,孙太初有万夫不当之勇,又生性凶悍,喜食人肉,就连建奴也畏他三分。咱们虽然人多,可都是乌合之众,只怕……只怕……只怕……”
  “只怕什么?”看手下如此丧气,刘超大怒:“什么喜食人肉,生性凶悍,那孙太初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娃娃罢了。咱们当年在贵州时,安邦彦被人说成魔王下凡,不一样被咱们给打败了?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没错,敌人的装备是好,可那又如何?再好的装备,也得穿到勇士身上才有用。”
  不过,不管怎么说,前面那钢铁海洋还是给了刘超军极大的震撼。
  毕竟,在此之前,很多刘超军也不过是普通农民,根本就没上过战场,也没见过真正的职业军队究竟是什么模样。
  刘超决定要好好鼓舞鼓舞士气,也学着对面孙元的模样,骑了马冲出阵,立在部队的前面,大声吼道:“对面的敌人是谁?”
  乱糟糟的刘超军没有想到军主会问这么一个问题,都是一呆,良久,才有一个人回答道:“听说是扬州来的宁乡军,很厉害的。”
  “混帐东西,笨蛋!”刘超大怒,一鞭子抽到他头上,大声道:“不对,你说错了。对面是一群财主。”
  那个回答问题的士兵被一鞭子抽得满头是血,捂着脸蹲了下去。
  说着话,他抬起头,用尽丹田之力给手下算起帐来:“对面的宁乡骑兵装备真他娘的好啊,我告诉你们。他们身上的铠甲,每一具都值白银三十两;他们手中的特制雁翎刀,每一把价值白银四两;他们屁股下的战马,每一匹价值白银两百两。本将军今天给你们许个愿,只要你们杀了敌人,那个敌人身上的装备,他们的战马都是你们的战利品。只要杀一个敌人,你们就有将近五百两的奖赏。最后,本将军问一句,你们想发财吗,你们想成为对面那样的大财主吗?”
  五百两白银对于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对于很多农民来说,一辈子只怕都挣不了这么多。
  如今,这个机会就摆在自己面前,只需杀死敌人。
  金钱的刺激让一万多贼军眼睛都红了,齐齐大吼:“想!”
  “想!”
  “想!”
  ……
  很满意自己手下的士兵就这么被自己轻易地激励起士气,刘超一挥手臂:“擂鼓!”
  激烈的战鼓声在平原上响起,一万多贼军同时捏紧手中的兵器,迎接宁乡军骑兵的冲击。
  五百两,五百两啊!
  ……
  可惜,要想赚钱也得有本事。
  两千宁乡军被孙元分成两个千人队,准备给敌人来一个循环攻击。
  可是,他的这个战术还没有进行完毕,等到第一个千人队冲上去,战斗基本就算结束了。
  第一个千人队由汤问行亲自率领,敌人因为结成好几个小阵,所以他也没有选择正面进攻,而是平平地从敌阵前削过,准备将贼军朝中间驱赶,让他们挤成一团。
  等那他冲到敌人阵前,贼军看到闪亮的马刀和轰隆而来的战马,同时发出一声喊,丢掉手中的兵器就朝后面涌去。有命赚钱,也得有命去花。死亡的威胁终归是大过金钱的诱惑,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贼军在瞬间崩溃了。
  于是,汤问行索性改变战术,直接对着敌人的正面猛冲。
  立于中军大旗下的孙元见敌人如此不经打,忍不住苦笑一声,一挥手,示意已经急得跳脚的第二个千人队也杀过去。
  实际上,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人马,汤问行那一千人就能彻底干净爽快地解决战斗。真到那个时候,被留在后面的第二个千人队岂不是眼睁睁看着战友在前面立功,而自己连口热汤也喝不到。
  金属的铁流倾泻而下,鼓动着死亡之风。
  战斗就这么简单地在一个时辰内结束,宁乡骑兵追击出去三十多里,才停下来。
  这三十里路的距离内,到处都是如秋叶般飘落的尸体。
  骑兵们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贼人,直砍得手臂发软,直杀得浑身被敌人的鲜血染成红色。
  几乎每个人的马头上都挂着一级头颅。
  很遗憾,刘超还是逃了,据抓到的俘虏说,这厮不愧是经验丰富的明军老将,部队刚一混乱,他就知道事已不可为,立即抛下部队,带着亲兵跑了。
  “这个刘超倒是跑得干脆。不过,不用担心,他如今还真是彻底地成了光杆司令,就算逃回永城又能如何。今日斩获如何?”
  战果清点出来,俘虏三千,斩首六百二十级。
  “俘虏都放了,上天有好生之德,也免得又被马士英给坑杀了。某已经被人诬陷成食人肉的生番,可不想再被人当成屠夫。”孙元冷笑着对身边的余祥道:“派几个人将头颅给马总督送过去,对他说,我宁乡军的斩获都是从战场上得来的,正大光明。这几个送人头过去的人,得在庐凤军面前显示军危,不能堕了我军的志气。还有,派人去对马总督说,我孙元明日一早就会进永城,就不等他老人家了。”
  “是将军。”余祥会意,大笑起来。
  黄佑知道孙元这是在同马士英斗气,忍不住摇了摇头。
  三千多俘虏被宁乡军集中在一起,简单地甄别之后,黄佑大概起训了半天话,大约的意思是中原大旱,朝廷也知道百姓生活困苦,不日将有赈济下来。各位都是良善百姓,家中有田有地有父母妻儿需要奉养,休要因为一时糊涂从贼。今日孙将军慈悲为怀,放大家一条生路,各自回家去吧!至于刘超,明日,朝廷平叛大军将斩下他的头颅云云。
  黄佑的话说得有气无力,实际上他也知道,朝廷财政已经破产,北京那边连官员的俸禄都开不出来,哪里还有余力赈济灾民。河南旱成这样,这些百姓若是回家去,如果不造反,怕是只有饿死一条路可走吧?
  国事……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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