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章 郑家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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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跑啊,小子们,别像个娘们儿似地在后面磨蹭。”
  “怎么,你裹了小脚吗,回答我,你是不是裹了小脚?”秦易提着鞭子跑在队伍后面,不住地将手中的鞭子戳到一个胖子屁股上:“哑巴了,士兵,回话!”
  眼前是一座不高的小山,可经过四里的狂奔,所有的人都已经累得快接不上气来,那个落到后面的胖子一张圆脸蛋已经变成了青色。
  被秦易不住地用鞭子驱赶着,他已经没有力气再说话了:“不……不是……”
  面上全是水,也不知道是融化的雪花还是汗液。
  “嘿嘿,不是?不是你怎么跑这么慢,真想叫你将鞋子脱了,让大伙儿瞧瞧你的三寸金莲。”秦易说话越来越刻毒,“不过,看你的喉结,不想是女人啊!难不成你是相公。哦,我的鞭子戳进你屁股,你是不是觉得很爽利啊?”
  前面的士兵都幸灾乐祸地笑起来,那胖子青色的脸因为羞辱变成了白色。他猛地站住了,胸膛剧烈起伏:“教官,你……你……你不能欺负人……”
  他这一停,其他人也都跟着站住了。早已经跑得累了,一百来人横七竖八地倒在山坡上,大口大口喘息。
  “我欺负你又如何,我秦易最喜欢欺负相公了,这种不男不女的东西老子最瞧不起。”秦易狠狠地盯着他:“回答我,你究竟是不是相公?”
  “我不是。”
  “这么小声,一定是的!”
  “我不是,我不是!”胖子爆发了,大声地吼叫着。
  见他如此顶撞教官,其他人心中都是一惊。
  郑家的精锐和物资终于从福建运抵镇江,两万人马也招募够了,郑家的新军算是正式进入了明帝国的军队序列。于是,秦易等一百多个教官就下到部队,开始依宁乡军的法子训练起来。
  秦易本是这支教官团的头儿,按说他只需要在帐中做些行政工作,和郑成功联络就可以了。不过,他这人是个闲不住的,竟主动担任起这个百人队训练任务。
  这几天来,每天先是一个上午的队列训练,到了下去则是体能和战术训练。这不过几日,这一百多人就****得苦不堪言。郑家新军的骨干是海盗,自由散漫惯了,而普通士兵在拿起武器加入部队前不过是普通流民,他们什么时候见识过如此严酷的训练手段,内心中也惧怕秦易到了极点。
  好在福建郑家也是有钱的军镇,士兵的营房还能跟上,不至于被秦易等人练坏了身体。
  见胖子如此不识相,大家都有点同情起他来:等下他不知道要被秦教官如何折腾,可怜的小胖!
  却不想,秦易却没有发作,反点点头:“不过,回答的声音响亮,是个爷们。不过,关声音大并不能说明什么,你得证明给我看!”
  然后横了众人一眼,大喝:“很快,你们胆子不小,没有我的命令居然无故停下休息。很快,听我命令,所有人站起来,继续跑,今天还长。要想睡觉,等累得彻底站不起来再说。”
  “是!”众人心中叫苦,听到这一声令,都如触电一般跳起来,不要命地朝山上跑去。
  在另外一座山上,施琅正和刘春骑马并肩而立。
  施琅忍不住摇了摇头,道:“这怎么练的兵,就没看到这么练过的。如此一来,士卒对带兵大将心坏怨愤,真上了战场,还不哗变了?不,也许再练得几日,部队就要乱起来。”
  他的骑兵统帅的梦破灭了,主要原因是扬州镇不愿意将手头的战马卖给郑家新军。
  如今,整个北方已经陷入建奴和闯贼之手。而明朝的马场却在河北西北部,陕西山西北部,还有宁夏。
  而江南一地根本就不产马,到如今,战马已经成为紧缺资源。
  如果放任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过得十年八年,说不定弘光政权手下的军队还真要变成一个缩水版的北宋军队,全是步兵。
  如今虽然火器已经大量普及,战争形态正处于冷热兵器过度期。但可以预想,在工业革命没有完成新式兵器没有彻底普及之前,未来一百多年依旧是长枪大戟铁骑洪流的时代。
  战马,乃是最犀利的武器。谁手头有一支强大的骑兵,谁就是战场的王者。
  整个南明军队中,如今也只有孙元和湖广的左良玉手中有点战马。当然,左良玉的战马数量自然是不能同孙元相比的,他的骑兵和大牲口在朱仙镇大战的时候丢了几乎八成。
  孙元如今正在扩军,战马作为稀缺的战争资源,自然不可能卖给别人的。这这种大牲口可不像火枪火炮,机器一开,想要多少有多少,得找有经验的马夫慢慢养慢慢训。
  如此一来,秦易这个骑兵将领的主要工作就放在训练火枪手上面。
  他本是老天雄出身,加入宁乡军后虽然做的是骑将,但孙元的骑兵也是要使用火器的。因此,对于如何训练火枪手,秦易并不陌生。
  严格说来,火枪手的训练比长矛手要简单得多。长枪左刺战术的关键是要过心理这一关,需要无视对面恶狠狠冲过来的敌人只将长矛不住左刺,而将正面交给右边的战友,训练起来难度颇大,也不被这个时代的士兵理解。至于火枪手,一个字“快。”
  快速装填,快速将手中的弹药射出去。
  为了实现这个快字,得将火药的装填分解成几个固定动作,让士兵反复练习,直到形成条件反射,直接就算蒙着眼睛也能将弹药装填好发射出去为止。
  这样枯燥的训练方式自然让施琅感觉郁闷,作为大洋上的男人,对于这种毫无激情的战斗方式异常反感。所以,从新军开始训练起,他就满腹怨气,冷眼旁观。
  至于刘春,他来到镇江出任的角色是秦易的副手。怎么说他也是一个朝廷高级武将,到了镇江之后一是对宁乡军究竟是一直怎么样的部队,又是怎么练成的感到好奇,二是真的想学点真本事。
  在他看来,自己做为秦将军的副将,本应该同他一起在中军帐中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才对应该得上自己的身份,才算是有些意思。
  却不想,秦易来了之后,不但将手头的教官都派了下去,就连他自己也亲自带了一百人马操练起来。好好的一个高级将领,如今却自贬身份做了个管队,有意思吗,不觉得跌份儿吗?和粗鲁的大兵一起在泥地上摸爬滚打,还有大将的威严吗,如此一来,士兵不敬,以后还如何带兵?
  刘春自来心高气傲,也懒得参与进去。而中军实在没事,于是,他就成天在部队里晃荡,简直就是个局外人。
  如此一来,他和施琅这两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倒成了好友,成天裹在一起。
  毕竟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毕竟都是军中的佼子。两人私交虽然不错,可内心中却谁也不服谁。
  表面上看起来,刘春也算是教官团的副将,听到他口中埋怨秦易,顿时冷笑道:“不服,还哗变?知道军法二字是怎么写的吗,临敌畏缩者,斩!有令不行者,斩!”
  “还哗变?也就是你们郑家的士兵才干得出来,呵,我倒是忘记了,你们的兵都是海贼出身,野惯了的,也不算正经军队。知道军队是什么吗,是纪律的团体,讲究的是令行禁止。别说军官罚你跑上二里地,就算那鞭子将你抽死,也怪你自己倒霉。若这样都要反抗,我看你们郑家军也就这样了。狗肉上不了宴席。”
  这一通挖苦,顿时激怒了施琅。
  这个海霹雳可不是个好相以的人,闻言立即斜着怪眼盯着刘春:“你说什么,再给老子说一遍?”
  “再说一遍又如何?”刘春冷笑:“怎么,还想在我面前耍你的匪性?”
  施琅:“姓刘的,你我相识多日,也算谈得来。在内心中,我却当你是亲兄弟一般。你若要骂我的娘,老子也不过是一笑置之。你你骂我们郑家军却是不行。”
  “骂了又如何,郑家军,嘿嘿,呸,乌合之众,也配算是一一支军队。”刘春将一口唾沫吐在地上。
  施琅:“我郑家军不算军队,你们山东军就算了。嘿嘿,你还算是有点血气的,遇到孙太初虽然被打得惨,可好歹也反抗了。你家老爷子呢,在扬州之战的时候,一箭未发就被吓得尿裤子跑他娘的。这他妈比乌合之众还乌合之众……啊,你打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春就一记拳头砸到他鼻子上。
  刘春的拳头何等之硬,这一拳直接将海霹雳的鼻血都打了出来。
  施琅大叫一声,也跟着一记摆拳扫过去,刘春将身子往后一仰,这一拳头堪堪打到他的肩膀上。
  刘春贴身穿了一件软甲,只听得铿锵一声,施琅疼得抽了一口冷气,气骂道:“靠着铠甲欺负人,算不得好汉,山东军果然都是胆小鬼。有种脱了铠甲,咱们干上一场?”
  “谁怕谁?”刘春猛地跳下马上,伸手一扯,将身上的衣服扯掉,又开始脱铠甲。
  “好,今日咱们手头见真章。”施琅也跳下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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