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1章 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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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卫口中的郑总兵不用问,自然是镇江总兵郑鸿逵,郑成功的四叔。
  郑成功大惊:“怎么会打起来了,又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从河间来这里,这一路上都押着叔父郑鸿逵,两人一路无话。等到了这里,这才得到镇海军全军覆没的消息。就连镇江那边的士兵和征发的民夫,也牺牲迨尽。
  郑成功自然痛苦得无以名状,郑鸿逵也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大错,心中有愧,整日躲在帐篷中借酒浇愁,不肯和人见面。
  如今二人都变成了光杆司令,内心中都异常苦楚。
  郑成功也未必没有埋怨叔父的意思,怕自己同他见面之后,忍不住会将胸中那一股怨气爆发出来,故尔对他都采取的是回避的态度。
  在宁乡军中呆了几日,本以为叔父已经回了镇江,却不想他还留在这里。不但如此,还跑韶伟那里去闹。
  听到郑成功问,那个侍卫回答说:“郑总兵今儿个一大早也不知道是哪股筋不对劲,带了所有弟兄跑伟字营去闹,问韶伟要人。韶伟将军脾气本怪,一言不合,就同总兵官打起来了。眼见着就要不可收拾,小的见势不妙,急忙过来通报。”
  “要人,要什么人?”郑成功有点莫名其妙。
  侍卫:“郑总兵本好好儿地呆在帐篷里,镇海军全军覆没之后,他老人家心中也是难过,昨日还同我等讲,说是要回镇江去,再不肯留在这伤心之地。可今日一大早,就有人过来禀告说,咱们镇海军其实还没有完,还有两千多精锐士卒在甘辉将军的率领下突破重围逃了回来。”
  “甘辉回来了?”郑成功精神一振,听说还有两千多人生还,心中不觉大为欣喜:“他和弟兄们都在哪里?”
  他现在正缺人,尤其是缺少有作战经验的中下级军官。镇海军中的士卒可都是从大胜关战场打出来的,即便琉璃河败得极惨,换一个角度来看,不也是经过血与火的考验?
  这样的兵竟然还剩两千,如果以此为骨干,轻易就能扩充到两万之巨,甚至更多,镇海军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重建。
  “这个不是太清楚。”侍卫回答说:“不过,今天一早过来的那人乃是我镇海军的老人,大家都认识的。一来就钻进了郑总兵官的帐篷,说了半天话。郑总兵官就恼了,拍案而起来,叫弟兄们都集合,说是甘辉将军已经叛出了咱们镇海军,投到韶伟门下,不肯回来给靖远伯你效力。对于这种反骨仔,自然不能轻易饶了。现在就过去为韶伟要人,将这个叛徒捉回来问个究竟。”
  “小人自然知道咱们和宁乡军是友军,却不能因为这事闹得生分。就偷偷地跟了上去,然后就听说那边闹起来了,小的不敢耽搁,就过来禀告靖远伯。靖远伯,你快些过去吧。听人说,那韶伟乃是孙太初的小舅子,平日间跋扈惯了,又是个脑子不够用的疯子,连泰山老丈人都敢打的。如果是真和郑总兵官打起来,却是伤了两家和气。”
  听他这么说,郑成功额头上有汗水沁出来,连声道:“快快快,快带我过去。”
  在这个年代,军队实际上已经流为统帅的私军。军中的士卒和将领只效忠于他们的军主,乃是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军队中人看来,像甘辉这种改换门庭的事儿,那就是大逆不道,为所有人不齿。难怪四叔听到这事就火冒三丈,立即带着人马过去要人。
  郑成功知道甘辉这人急公好义,是个光明磊落的好汉,像这种做三姓家奴的事情,打四他也不敢相信。
  说不定此事另有蹊跷,而且,那回来的两千士卒究竟去了哪里,还得亲口问问甘辉。
  而且,以自己同孙元的私交和公谊,若是闹出不愉快,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
  飞快地骑着马,就到了伟字营。
  如今,就步兵各营而言,伟字营已经属于宁乡军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了。这大概和韶伟将军操练士卒极为严格有关,如今的伟字营规模也大。所以,来白沟河驻扎之后,韶伟独成一营房。
  刚到大寨辕门口,就看到四叔郑鸿逵正红着眼睛盯着立在门口的甘辉口中大声咆哮:“反骨,甘辉你就是个活魏延,难道你忘记了咱们郑家,忘记了靖远伯对你的恩情了吗?”
  同郑鸿逵一道过来的还有二十多个亲卫,这些人也乱糟糟地叫个不停。有人在骂,“甘辉,你他娘还大侠呢,有你这种不讲义气的大侠吗?带着靖远伯的军队投靠别人,谋取自己的富贵,呸,什么东西!”
  又有人在劝:“甘大哥,你一向义薄云天,咱们也都佩服你是一条好汉,今日怎么就犯糊涂了。所谓树活一张脸,人活一张皮。你做出这种事,日后还怎么在世上行走。”
  “甘大哥,还是回来吧?当初,咱们一道投入福建军的时候,可是宰了鸡头喝过血酒向南安伯、靖远伯效忠的。人无信不立,江湖汉子,头和断血可流,这信义二字可是须臾都不能忘记的。”
  更有人阴阳怪气地说:“各位兄弟你们也不要劝,甘辉可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跟孙太初的,难道你们都看不出来吗?他儿子如今已经投到曹国公世子那里做了贴身侍卫,孙天经什么人,将来可是要继承曹国公爵位,继承宁乡军的,甘凤瑶的前程还小得了。将来若是得了小公爷的欢心,将来说不好要开牙建府。这么大的富贵,你们说甘辉还会回咱们镇海军做一个苦哈哈的普通将官吗?”
  有一个性格暴躁的人索性冲了上去,一把抓住甘辉的领口,大声喝问:“甘辉,你现在就说一句,你是不是要当叛徒?”
  郑成功看到,甘辉身上穿着一件簇新的宁乡军棉布军装,紧咬着牙关,一句话也不说,腮帮子上有两条咬筋突突跳动。无论抓住自己领口的那人如何用力,也不还手,只身体不住摇晃。
  普通明军除了有一件鸳鸯战袄,也就是薄棉甲之外,都没有军服。鸳鸯战袄里面你愿意穿什么,也没有过问。不像宁乡军,不但铠甲统一制式,就连里面的袄子、棉衫,裤子,甚至袜子都完全由军队体统,这大概同宁乡军强大的经济实力有关吧!
  当然,其他明军对孙元这么做很不以为然,觉得这就是糟蹋钱。
  当初郑成功也很是不解,在孙元面前提出同样的问题。
  孙元回答说,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尽量让士卒统一制服吧,如果能够统一到内裤和袜子那就最好不过,如今也能让士卒有归属感,并时刻意识到自己同其他战士是一个集体,以此乃培养战友情和团队精神。
  郑成功当时深以为然,也想过在部队中统一服装,结果因为手头没钱,再加上军中将士不配合,也就罢了。
  宁乡军的军装很是奇怪,没有使用一般衣裳的腰带,直接使用贝壳磨制的扣子,还做了两个兜。
  此刻,甘辉被那个亲卫抓着领口使用地拉拽着,胸口上有个黄铜的小牌子不住晃动。
  郑成功定睛看去,心中却是一颤。
  这个牌子他去年也见过,那是在扬州之战结束之后,孙元颁发给将士的勋章。
  对,就叫这个名字。
  宁乡军弄出的这个勋章一共有两种,一种是银心勋章,用来奖励有功将士;另外一种是紫心勋章,颁发给因战负伤的士兵。
  银心勋章的样式是在铜底上镶嵌一颗白银所制的五角星;紫心勋章上面则镶嵌着一颗青铜五星。
  作为克隆于宁乡军的部队,当初郑成功也想给部队颁发勋章。结果,军中将士都觉得这事就是一场笑话,这种勋章制作麻烦,耗费不小,有那工夫,还不如折合成银子让大家出去吃一场酒开心开心。
  于是,郑成功从善如流,直接给大家发了银子。内心之中,他也觉得孙元这种干很滑稽,一个牌子,不当吃不当喝的,发下去又有什么意义,估计士卒们也不会拿它当回事。
  不过,后来他才渐渐地感觉有些不对味。
  大胜关之战结束之后,郑成功也过江去孙元老营一趟,见过一场授勋仪式。那是一场难忘的经历,在得到勋章之后,士兵们都激动得浑身发抖,有的人甚至流下了热泪。
  从那个时候起,所有授勋的将士但凡遇到重大场合都会将勋章郑重地别在胸口上,满面都是骄傲。而别人看他的目光中,也满是崇敬和羡慕。这感觉,对于得奖的将士而言,比直接得了奖金,下馆子吃掉满足口腹之欲好上不知道多少倍。
  按照孙元的说话,你发钱吧,糜费巨大不说,士卒也未必记得你的好。反正在大明朝任何一支军队,出征的时候要发开拔银子,打仗的时候要发银子鼓舞士气,战后还有犒赏银子。你自己发钱,和其他军队又有什么区别?在将士们看来,那是他们应得的,至于仗是输是赢同他们也没任何关系,反正钱又不少一分。
  可是,一个人,除了钱之外,还有其他的需求。比如荣誉、自豪感。人嘛,是社会动物,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和存在感,这可是比单纯吃一顿重要得多。
  钱到手,士卒马上就会花掉。可勋章却要伴随他们一生,那荣誉也将伴随他们一生。时刻提醒他们,你们在某时某地,和宁乡军的弟兄们并肩战斗,你们是宁乡军中真正的男子汉,真正的勇士。
  孙元的话,郑成功听不太懂,但他还是觉得非常有道理。
  勋章这件东西虽然不当吃不当喝,可能够给将士以荣誉,能够让他们时刻意识到自己的归属。
  此刻,见到甘辉胸口上晃动的勋章,郑成功心中突然明白,这个武艺高强的部下的心已经在宁乡军那边了。
  是的,他在扬州大战的时候虽然在大胜关,可宁乡军依旧发给他一枚银心勋章,以表彰他奋勇杀敌的功劳。这已经承认甘辉是宁乡军中的一员,承认他是值得信任和依托,值得敬仰的袍泽弟兄。
  甘大侠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在他心目中,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值得效命的统帅了,郑成功心中隐约作痛,却是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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