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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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渐渐暗下,白日里显得格外荒凉萧瑟的沙漠隐藏在夜色之中,只露出影影绰绰的起伏形状。呜咽的风声骤然而起,宛如无数沉眠的猛兽忽然从睡梦中惊醒,发出威胁的低吼声。李遐玉收回目光,便听前头传来众人的欢呼声,想是已经到达绿洲了。
  眼下商队行走的大漠因在黄河以南,时常有地下暗河隐伏,绿洲宛如串在暗河上的珠玉,并不难寻。他们今日寻得的绿洲并不大,只是一截暗河露出了地面,留下潺潺一段溪水,旁边生了一丛胡杨林。
  行商们将骆驼牵到胡杨林中,让它们环绕起来,而后在骆驼们中间建起了简易帐篷。他们常年在外行走,做起这些事来自是驾轻就熟。不多时,一群人便围坐在火堆边,高声谈笑,喝酒吃肉,十分轻松欢快。
  作为这次商队的管事,自然比寻常胡商想得更多些。不仅须得安排护卫在周围巡逻,还需关照那几个来头确实很不小的少年郎。因实在忙碌,管事便吩咐手底下的伙计,去瞧瞧那三个少年郎可建好了帐篷,是否用了夕食。他还特地让伙计送去些古楼子、胡饼、烤饼,以及风干羊肉等。
  那伙计抱着一堆吃食,心中不免嘀咕起来:那三兄弟究竟是什么人?管事待他们居然如此尽心尽力?他们都是康家雇佣的人,便是康五郎君亲临,恐怕也只有这等待遇了。到得三头骆驼边,伙计便见三兄弟正忙着:两个年纪稍长的少年郎很是利落地在胡杨树下搭帐篷,年纪最幼小的弟弟则在火堆边烤胡饼,时不时撒些香料,传出诱人的香味。
  伙计说明了来意,将所有吃食都留下,李遐玉便将烤热的胡饼与他带回去尝一尝:“烦劳替我们兄弟几个谢过管事的好意。另外,还请帮我们捎带一句话——若是管事今夜有了闲暇,我们兄弟三人有些事情想要请教于他。”
  伙计自是点头答应,隐隐觉得有些能够理解管事待他们为何如此殷勤。虽说平常的时候,兄弟三人无论衣着打扮或是言行举止都很是寻常。但若是与他们亲近一些,便总觉得他们确实有些与众不同。尤其是两个相貌俊美的弟弟,就算是说话也透着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收拾妥当之后,谢琰与孙夏便在火堆旁坐下,吃着李遐玉烤的胡饼,喝着热乎乎的羊肉汤、刚煮沸的羊奶羹,浑身上下都透着暖意。辛苦地走了一日,也只有在享用夕食与歇息的时候,才发自内心地觉得无比愉悦。
  “阿玉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孙夏啃着胡饼,“饼烤得很酥脆,香得很!羊肉汤、羊奶羹也好喝!果然,元……阿玉真是能干,什么都会!”他食量惊人,一口气吃了四五个大胡饼,犹觉得有些不足。
  “确实是人间美味。”谢琰笑道,“尝起来比家中做的还好些。阿玉可是放了什么特别的香料?前两天似乎并没有这般好滋味。”他出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世家,便是早就没落了,家中的衣食住行亦无不精致。他虽说什么都穿得、什么都吃得,但品尝到美味依然十分敏感,很轻易便能辨别不同的味道。
  “我用茶饼与一位行商换了种他自西域带来的香料,据说叫‘安息茴香’(孜然)。在胡饼和羊肉中加了些,果然味道不错。”李遐玉道,“还剩下一小袋,带回去给祖父祖母尝尝鲜。”茶如今是风靡长安之物,一块好茶饼亦是相当难得。就算安息茴香十分珍贵,以物易物也算是等价交换了。
  “这安息茴香似乎确实罕见,若论价值,应该比胡椒更金贵。”谢琰道,“回去之后,可问问康五郎君,让咱们家的商队也跟着去西域进些安息茴香与胡椒。”自从与康五郎、石氏相交之后,柴氏便索性做起了行商生意,跟着康家在西域、长安之间往来,在灵州开了好几间卖西域、长安风物的铺子。赚取的资财,则专门供李遐玉、谢琰养活女兵部曲之用。
  “阿兄,什么时候咱们也随着自家商队去西域走一走?便是凉州、甘州、肃州、沙州等地,我也不曾去过呢。总觉得若是一直待在灵州、夏州,眼界仍是有些狭小。”李遐玉又道,“而且,咱们那群部曲女兵也很该多出门历练。跟着别人家的商队,带着女兵实在不方便,只能让部曲充作护卫同行。咱们自己的商队,便应该无妨。”
  “说得是。”谢琰道,“剿灭马贼之后,我们便去与祖父、祖母说,他们定会答应。”
  三人用完夕食之后,便开始查看绿洲附近的地形。这片胡杨林太过稀疏,一眼便能看得十分清楚,倒也不虞马贼会藏身其中、悄悄来袭。当然,商队亦是藏无可藏、避无可避。不过,有胡杨树遮挡一二,也总比开阔之地更好些。
  “小郎君,周围已经查看过了,暂时并无异状。”一个作护卫打扮的大汉从胡杨树后转出来,沉声道,“不过,便是没有马贼来袭,也可能会有狼群出没。”虽说如今已是仲春时节,但北地仍然寒冷得很,猎物亦依旧十分稀少。狼群整个冬天都在忍饥挨饿,发现一众“膘肥体壮”的猎物之后,自是绝不可能放过。
  “若只是狼群,便交给你们处置。”李遐玉道,“我有些担心,马贼狡诈,会趁着商队被狼群围击的时候前来取渔人之利。”狼群要的是猎物,而不是那些不能吃的货物,于马贼而言,说不得还省了些杀人抢夺的气力。
  “阿玉说得不错。”谢琰沉吟片刻,“若我是马贼首领,必定也不会放过如此良机。若是有狼群跟在商队后头,马贼可能就在狼群之后。且先注意着周边的动静罢,及时示警。若是当真有狼群,寻常商队护卫自是没有你们那般的好身手,适当受一些看起来严重的轻伤才在情理之中。”
  “此计大善。示之马贼以弱,让他们失去警惕,也好突然反击。”李遐玉颔首。
  那大汉便行了叉手礼:“某明白了,这就传讯下去。三位小郎君也小心些。”
  夜色渐深,吃饱喝足的行商们都钻进帐篷休息去了,只有数十护卫仍尽职尽责地守在绿洲四方,轮值换班。到得黎明前,沙漠中猛然浮现出一群眼冒绿光的饿狼,他们立即大喊起来:“狼袭!有狼袭!!”
  正在睡梦当中的李遐玉闻声翻身而起,迅速检查了藏在靴子里和袖中的匕首之后,便作一脸惊恐状走出了帐篷。谢琰、孙夏紧随其后,两人手中都执着一柄看似平凡无奇的马鞭,似乎像是好不容易才翻出来的“武器”。
  “呔!那边的三兄弟!赶紧牵着你们的骆驼过来!!先围在一起!”
  “别慌张!不过是一群狼而已!将骆驼拴紧,别教它们吓得跑了!”
  “安心罢!商队有护卫呢!!”
  “咱们也不是吃素的,在大漠中行走,谁不曾杀过狼?!”
  数位行商发现了他们,很是热心地指点宽慰起来。商队管事也忙派了伙计去接应他们:“莫慌张!人先过来!就算骆驼跑了,也不会走远!!”
  三人牵着骆驼与他们汇聚在一处。除了护卫之外,商队拢共二十来人。康家的管事伙计加起来不足十个,剩下的都是跟着商队结伴同行的胡商。不过,大家带的骆驼却很是不少,林林总总加起来将近一百头。因护卫带得很足,商队确实并不惧怕狼群。然而,骆驼嗅到狼的气息之后,却有些焦躁起来,都想挣脱缰绳逃走。
  行商们轻轻拍打着骆驼的头部,抚摸它们长长的颈部以示安抚。李遐玉、谢琰、孙夏见状,也似模似样地跟着照做。他们的骆驼原本一直在拉扯缰绳,但见周围的骆驼都安稳地卧了下来,遂也安静许多。
  “哈哈!小兄弟!安抚骆驼可不能这么用力!”旁边的行商笑道,“你若是再拍下去,可别将它惹恼了!”说着,便手把手地教起了孙夏。孙夏一向喜爱马与骆驼,便有些笨拙地跟着学起来。
  李遐玉与谢琰靠在骆驼上,仔细观察周围的动静。护卫已经退到了附近,围成一圈将商队与骆驼都保护起来。狼群由二十来头狼组成,散发着幽幽绿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众人,时不时发出几声震慑的狼啸。
  商队管事来到两人身侧,低声道:“狼群比原先想的更多些。骆驼倒是不打紧,护着人就好,大家应当也能理解。”他话音方落下,发现狼群数量不少的行商们便不再说笑打趣,纷纷露出了凝重的神色。
  “这些货物都是大家的心血。”谢琰道,“想来他们也宁愿齐心协力共同杀狼,而非弃下骆驼不管。咱们数十个人,也不怕斗不过这一群狼。”
  管事便道:“我们冲出去杀狼倒也无妨,不过三位小郎君可得小心些。”
  “管事尽管安心罢,我们兄弟不会随便逞能。阿弟有我们护着,应当也安全无虞。”
  说话之间,商队诸人便都走出了骆驼群,手执胡刀,与护卫站在一处。狼群谨慎地观察着他们,许是在权衡到底能不能从这么些人类身上讨得好处。不过,数十头骆驼实在是太诱人了,它们根本舍不得放弃,长啸之后便猛地扑了上来。
  转眼间,商队之人就与狼群对战厮杀在了一起。饿狼凶猛,保护货物的胡商们也同样凶猛。一时间嘶吼喊杀声交织在一处,血肉横飞,异常血腥。谢琰取出弓箭,看着谁落在下风,便射箭相助。为了藏拙,他也并未太过用劲,准头亦偏了几分。饶是如此,每一箭都射中,也足以让众人纷纷轰然叫好了。
  孙夏有些闷闷地坐在一旁,压低声音道:“阿琰还能射箭,我却什么都不能做。”他也想冲出去,勇猛无比地杀狼。“唉,阿玉,马贼真的会来?我有些按捺不住了,双手都痒痒得很。”
  “大兄贴在地上听一听。”李遐玉匍匐在沙地上,细细听着周围的动静。虽说大家的脚步声很重,狼群的步子也有些纷乱,但马蹄声到底是不同的。便是在纷繁嘈杂的声音之中,她也能辨别出来。
  孙夏也仔细听了,立即面露喜色:“果然来了!!”说罢,他转身就要去翻骆驼驮的货物——他用匕首、胡刀都很不趁手,所以将双斧藏在了货物里头。
  李遐玉赶紧拉住他:“大兄,双斧有些太醒目了。我给你一把匕首,且先随便用一用。待会儿看我的暗号,再取出双斧冲杀。”
  孙夏点点头:“都听你的。”说着,他接过玩物似的匕首,仍是有些不满意地撇了撇嘴。
  李遐玉又对谢琰道:“阿兄,马贼来了,咱们见机行事。”
  谢琰放下弓箭:“狼群也快要杀光了,他们确实是时候出现了。”按照他们之前的安排,护卫们都或多或少地受了伤,有些看来伤口血肉翻卷,很是严重。便是胡商们,也多有受伤的,脸上满是疲惫之色。马贼们见状,自然会以为时机已到。
  他话音未落,便听胡杨林外传来马蹄之声,有人十分嚣张地哈哈大笑:“本来以为只能看到一地尸首!没想到这一群人倒还有两下子!!”
  “不过都是纸糊的灯笼架子而已!!”
  “嘿嘿!大漠鹰在此!!识相的赶紧将身上的钱财都交出来!!”
  “给老子听着!将货物和骆驼全都留下!或许俺们会考虑留你们一条性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剿灭马贼
  虽说大唐如今正处于盛世,但北部边疆多年不安稳,又是诸族杂居之地,是以滋生了不少马贼盗匪之流。有些马贼盗匪算得上是“盗亦有道”,更多的却是无恶不作,如同游牧部落一般袭击村庄城镇,烧杀劫掠,凶名赫赫。很多马贼盗匪都给自己取了名号,只消报出名字,商队便会自行作出判断——到底是乖乖束手就擒,还是谈判一二,或是索性绝望反击。
  “大漠鹰”并非近来在灵州夏州附近的商道上袭击杀人的马贼名号,但恶名也依然在外。这群马贼约莫上百人,一向喜怒不定,常常在抢光货物钱财后,还会兴致一起便胡乱杀人示威。商队管事听得这个名号后,脸上遂流露出苦涩,竟完全失去了反抗的意志。其余胡商有听过“大漠鹰”名号的,亦是既震惊又恐惧;不曾听过名号的,看旁人如此反应,也都顿时变得颓然之极。
  若是一小群马贼,他们或可拼尽全力与之一战。但如同“大漠鹰”这般成群结队又凶残无比的马贼,便是有上百护卫,恐怕也只能沦落得伤亡惨重的下场。粟特胡商虽为逐利而生,却并不会看重货物甚于自己的性命,必要时也很懂得退让。
  李遐玉、谢琰与孙夏并未急着出头,依然沉默着跟在胡商们后头,看起来既不显山亦不露水,就像是寻常的少年郎那般。商队管事见状,也暗暗放下心来。他别的都不担心,唯恐这三个少年郎因一时意气而出了什么差错。
  “哈哈!果然!听到俺们的名号,他们就吓得要尿裤子了!!”
  “与他们废话作甚?赶紧牵走骆驼!这恐怕得有一百头了!今天收获不错啊!!”
  马贼们跃下马,迅速分作两队:一队人态度蛮横地将胡商及护卫们像赶牲畜一样赶在一处,命他们交出随身的所有钱财与金玉宝贝;另一队人嘻嘻哈哈地去牵骆驼,查看里头都有些什么货物。
  李遐玉与谢琰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的动静,孙夏则一直低着头,唯恐自己掩饰不住双目中冒出的怒火,惹来那群马贼的注意。胡商们亦都十分沉默,将随身的所有物品都拿了出来,一个大钱也不敢私藏。
  然而,就算众人都十分配合,马贼们也十分不满意。一个马贼突然抽出刀,在身边的胡商脸上狠狠划了一道:“一个粟特商人,身上怎么才这么几个大钱?!你糊弄老子是不是?!”那胡商疼得惨叫起来,张着嘴唇想要辩解,马贼却十分不耐,转手便要杀了他。
  “住手!”孙夏实在忍耐不住,大声喝道。他虽是生得十分魁梧健壮,但眉眼极其青涩,一眼便能看出只是个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郎。马贼们时常遇见这种热血上头的半大小子,并不意外他会跳出来。每个商队都有这样的黄毛小儿,自以为能够替天行道或者说服他们这些亡命之徒,却往往会断送掉自己的性命,甚至祸害全商队的人。
  “我们已经将货物钱财都拿了出来,你们凭什么杀人?!”孙夏喝问道。他生得憨头憨脑,询问时虽也有几分气势,但同样带着一股楞气。商队管事心中哀叹不已,焦急得恨不得赶紧上前捂住他的嘴。
  “‘凭什么’?”马贼们哄然大笑,“就凭老子一时心情不好!!就凭老子看你们不爽!!”
  “俺们杀人,也用得着理由?!”
  “是啊,老子最厌恶你这样傻头傻脑的玩意儿!!什么本事都没有,还敢充什么英雄!!你不是看不得别人死么?就用你自己的性命来换!!”
  “哈哈,你说这傻子会不会换?”
  “啧,自己的性命当然比旁人金贵,他哪里舍得?”
  “那你说这傻子会不会扑过来?想着以一命换一命,杀一个人也值了?”
  “那也得看看他有没有这般的好身手。”
  “咱们之中若有人被这么个傻子杀了,也怨不得旁人,要怪就怪自己身手太差。”
  一群马贼嘲弄着讽刺着,都并不将孙夏放在眼中。孙夏气得满脸赤红,攥紧拳头便想冲过去。不过,李遐玉和谢琰一直拉着他,不让他贸然前去。马贼们注意到了他们三人的动作,很是感兴趣:“哎呦,这商队可真是有趣,居然还有两个更小的!”“这到底是走商还是带娃娃?!哈哈!”
  “傻子!这是你弟弟?”一个马贼冷不丁冒了出来,揪住李遐玉的领子将她拎了过去。李遐玉、谢琰早便发觉他接近,但仍然暗示一众部曲不必激动,依旧按照原定计划行事,看准他们的暗号再反击。
  “哟!倒还算是个生得不错的小子!也可惜是个小子,若是个姑娘,应当能卖得高价!”那马贼细细打量李遐玉,遂调笑起来。李遐玉仍只作畏惧之态,似乎已经吓得丝毫不敢反抗了。谢琰皱眉,仿佛又是担忧又是恐惧。孙夏则梗着脖子望着他们,被彻底激怒了:“畜生!赶紧将我阿弟放了!!”
  “居然敢骂老子?!嘿,不给你们一点颜色瞧瞧,你怕是不将老子放在眼里!”马贼大怒,阴沉地剜了一眼被他挟持的李遐玉,抽出腰间的刀:“划破这张脸、断手断脚什么的,未免太过可惜!就给你这小子留个全尸!到了地下,要怨就去怨你的兄长!!”说罢,他一刀便刺了过去。
  李遐玉早便有所准备,手微微一抖,袖中藏的匕首便落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她翻手扭住马贼的手臂,顺势就用匕首挡住了马贼刺来的刀。趁着他惊讶的时候,迅速侧身移到他身后,匕首立即捅进了他的后背。
  这些变故只发生在片刻之间,所有胡商与马贼几乎都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那张俊俏却沾染着鲜血的脸上露出丝丝笑意,拿着匕首的手轻轻地甩了甩,动作仿佛极为轻柔,说话时也相当云淡风轻:“大兄,无须再忍了。看,这群畜生的身手也不过如此。”
  几乎是下一刻,谢琰瞬息之间便夺过一个马贼手中的胡刀,大开大合地砍杀起来。他的刀法沉着之中带着潇洒灵动,身形变换,便已经杀伤了好几个马贼。孙夏则嗷嗷大叫着冲向另一边的骆驼,遇上前来阻拦的马贼便用拳头揍过去,顺道拿抢来的胡刀插几下,早已经将李遐玉先前给他的匕首忘到了脑后。一群方才还萎靡不振的护卫也纷纷精神起来,夺刀杀人一气呵成,行动间越见章法,招招狠厉不容情。
  马贼们立即反应过来:“点子太硬!!快跑!!”他们劫掠多年,自然知道这并非寻常商队护卫能有的身手。他们这回是看走眼了!居然栽在这三个乳臭小子手里!!若不赶紧逃走,恐怕这回熬不过去!
  “一个也不能放走!”谢琰立即道,“砍马腿!!”
  终于拿到双斧的孙夏意气风发,闻言虽然心疼那些马,却也并不迟疑地飞奔过去,招招对准马腿。本来拨马欲逃的马贼们惊喊大叫着,都摔作了一团。马的嘶鸣哀叫声与马贼的哭骂求饶声顿时交织在一起,嘈杂无比。
  李遐玉也找到了弓箭,立在骆驼群后,箭无虚发,直取马贼的咽喉与胸前要害。她如今能使四石弓,劲道极大,在这样的距离之下,可谓是箭箭夺命。有马贼想冲过来杀掉她,却被谢琰一刀劈死在地。两人配合十分默契,不久便收割了数十条性命。
  胡商们个个目瞪口呆,简直无法相信,那三个小少年郎居然身手如此出众,转瞬便杀了好些个马贼!此时在他们身上,只能见到浓浓的血腥与煞气,哪里看得出半点之前的青涩?他们原以为这不过是三头小马驹,想不到却是比狼崽子更凶狠几分的虎崽子!!
  商队管事只呆怔片刻就回过神来,冲着众胡商道:“咱们赶紧退到一处去,万万不能让马贼挟持了!反倒妨碍了小郎君们!”说罢,他便捡起一柄胡刀护身,且战且退地去往胡杨林中。胡商们也忙不迭地跟了过去,几人虽在中途被马贼砍中了,却于性命并没有妨碍。
  大多数失去了马的马贼见无路可退,越发悍不畏死地冲杀起来。然而,他们再如何凶悍,也并不是训练有素的部曲的对手。何况经历一番厮杀,此时双方的人数已经大致相差无几。部曲们结成简单的阵型,将马贼冲开,分作几部分,而后配合得当地绞杀过去。
  孙夏哇哇大叫着舞动双斧,独自与四五个马贼周旋,也丝毫不落在下风。李遐玉继续淡定地射箭,注意着全场的动静,时不时便放箭相助。至于谢琰,他不知何时找出一匹双腿完好的马,独自赶去追击零星几个慌不择路逃走的马贼们了。
  当天色终于大亮的时候,绿洲上已经倒卧了一地尸首,血染红了那一段小溪,散发着浓烈的腥味。胡商们不敢作声,紧紧地盯着李遐玉等人。此时马贼已经快要杀尽了,只有孙夏仍在与最后几个人对战。李遐玉放下箭,命部曲们检查自己与敌人的伤亡。
  幸而这回部曲中虽有伤者,却都伤得不算重。于是,他们遵照命令各自领了任务:或给自己包裹伤口,或给每具马贼尸首都补上一刀。李遐玉逐个查看了马贼们的衣着打扮以及身上携带的财物:“他们的首领已经逃了,实在可惜。”她本想留一个活口,问一问附近马贼的分布情况。更重要的是,他们或许知道当年袭击怀远县的马贼如今身在何处。“不过,阿兄已经去追了,或许能抓住一两个活口。”
  “小郎君,这些尸首该如何处置?”这回跟来的一群部曲的统领名唤李丁,便是之前那个曾向三人禀报的大汉。他是李和身边最得用的部曲之一,素来十分忠心。
  李遐玉略作思索:“听说邻近官府多有通缉这些马贼的告示。将他们的头割下来,再让……商队管事出面,改日去领些赏钱。寻常马贼大概也换不来多少赏钱,便将那些小头领的头颅交上去就是,也不会太过引人注意。”她曾想过要筑个京观,也好震慑周围的马贼。但一则人头有些太少,筑京观并不能起到威慑的效果;二则他们还是适合隐藏在商队中行事,不能让周围的马贼太过警觉;三则他们这一回的任务是私下进行,亦不宜惊动官府。
  “是。”李丁遂领命而去。寻常马贼与马贼小头领的衣着打扮不同,倒是不难辨认。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又去请了商队管事过来,帮着一同确认。
  商队管事看着这一地的尸首,脸色无比苍白,也颇有几分头晕目眩。然而李遐玉却面色如常地朝他微微一笑:“还须烦劳管事一二了。若经过城镇时,便将这些头颅交上去领些赏钱。我们家的护卫这一趟实在辛苦,这些赏钱便权作抚慰他们了。”
  “小郎君客气了。”商队管事忙道,“若不是有你们在,我们恐怕至少须得折损几人,所有货物也都保不住。别说是这点小事了,他日小郎君若有什么事,就尽管吩咐某等便是了!救命之恩,某这一辈子绝不会忘记!”
  “不错不错!”其他胡商又敬又畏地围了过来,纷纷道谢,“想不到小郎君兄弟几个竟有这般好身手!都是你们救了我们!!”尤其是方才那个险些被马贼杀掉的胡商,哭得不能自已:“差点就丢了命!多亏了几位小郎君!往后便是让某赴汤蹈火!也定不推辞!”
  遇到狼群袭击之后,又逢马贼劫掠,众人在这几个时辰内饱受惊吓,惊魂未定,情绪比平日更加激动,均忍不住流下热泪。李遐玉倒是依旧如初,笑道:“此处绿洲血腥太重,已经待不得了。不如各位助我家护卫一臂之力,将这些马贼尸首都掩埋在胡杨林下,而后我们再另寻一个绿洲休整一番?此外,我阿兄去追击马贼未归,也正好等他一等。”
  “小郎君说得是!”
  “赶紧将他们埋了罢!看着便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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