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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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
  四、
  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一起去找姜米的生父杨谨索要与哈德利教授相关的调查资料,杨谨却离奇被杀。在现场的阳台上,冯斯发现了这个头部受创的老妇人。她告诉冯斯说,她是杨谨的母亲,被人袭击了,所以并没有见到凶手的模样。冯斯还应她的要求替她打电话报案。
  几天后,他们又在川东的温泉山庄重逢。这一次,季华是被几个本地黑帮押到山庄的,她的解释是,这些黑帮承诺告诉她杀害杨谨的真凶,以此换取杨谨留下的资料。正是凭借这些资料,人们最终找到了玄化道院的精确位置,并且通过冯斯的附脑引发了那一夜的旷世奇观。
  这之后,季华提前告别了两个年轻人,回到北京,冯斯仅仅是和她通了一两次电话。他对这个娴静慈祥的老人很有好感,隐隐在她身上找到了一点慈爱的老祖母的味道。
  但他却万万没想到,季华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现在她完全抛弃了自己过往的风度,看上去就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还给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真实身份:那个把冯斯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副校长,在学校里主管基建的副校长,真名叫做李济。
  屋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处,好几分钟都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那些红色的怪虫悉悉索索爬行的声音。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沉默。他经过几分钟的思考,脑子里渐渐把过往的事件串成了一条线。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来杀我们的,还是来利用我的?”冯斯问。
  李济鼓了鼓掌:“第一个问题就抓住了形势。我要杀你,还能等到现在吗?”
  “那我就暂时放心了,至少可以请你先替我解惑,对吗,李校长?”冯斯把“李校长”三个字咬得很重,不无讽刺。
  “可以,冯同学想要从哪里问起啊?”李济拖过房间里的椅子,悠悠闲闲地坐了下来。在那些红色怪虫的环绕中,她看来半点也不担心冯斯可能会逃跑或者反抗。
  “当然是从这些虫子了,”冯斯伸手一指墙上那些蠕蠕爬动的虫子,“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变成白骨的死人就是它们制造的吧。”
  “它们吞噬血肉是非常快的,”李济狞笑一声,“而且非常听话。我不让它们吃,它们就不会动;我一旦下了命令,没有谁能阻挡它们。”
  “我懂了,你的附脑并不能产生蠹痕,只能制造这样的怪虫,所以算得上是低级的附脑,对吧?”冯斯想起了之前在东北小城遇到过的翟建国。他的附脑把他变成了蜘蛛样的怪物,甚至可以吐丝结网,却无法产生蠹痕。
  这个问题显然触碰到了李济的痛处,她重重地一跺脚:“都怪那个姓王的臭娘们!那个姓王的臭丫头片子!要不是她逼我……”
  “姓王的丫头片子?”冯斯忽然反应过来,“是那个叫王璐的胖乎乎的姑娘,对么?”
  李济并没有回答,但她目光中那种似乎要把什么东西生生嚼碎的刻骨仇恨已经让冯斯明白了答案。他苦笑一声:“原来你并不属于黑暗家族,而是被王璐指使的。最早的时候,也是她要你把我爸爸骗到北京的吧?我想,那些跑来追杀我们俩的人,多半就是收到了她故意泄露的消息。她果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比起范量宇那样坏在明处的,恐怕更加危险呢。”
  “谁危险,谁不危险,关我什么事?”李济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我反正是活不长了……”
  “我们来捋一下时间线吧,”冯斯说,“你被王璐胁迫了,被她强行移植了附脑,又或者是被欺骗移植了附脑,具体哪样已经不重要了。总而言之,你以看风水的名义把我爸骗到北京来,同时王璐故意把消息泄露给另外一个家族,他们对我下了手,尽管没有得逞,却成功把我拖下水了。我成为了这个变态世界的一员。”
  “是的,所以这一切都是你的责任!”李济紧咬着牙关,“如果不是因为你在我的学校里,王璐根本不会对我下手,这都是为了你!”
  “谁是谁非回头再说吧,从那以后,到我从贵州山区返回北京,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你一直没有对我下手?”冯斯又问。
  “因为王璐想要观察你,”李济说,“那时候你虽然被确认为天选者,但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能干些什么,谨慎一点的家族都不会轻举妄动。”
  “但是詹教授的到来,却让各大家族都有些忍不住了。詹教授是被蠹痕杀害的,应该不是你干的,你知道凶手是谁吗?”冯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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