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我靠着一颗粗大的古树喘气儿,顺便看了看时间,这一口气,竟然马不停蹄的跑了半个多小时!不过我估计离之前那个蜈蚣窝应该不是很远,因为环境原因,所以跑的也比较慢。
此刻这个地方只有我一个人,脱了谭刃的福,我先跑一步,所以没有成为大蜈蚣追击的对象,但其余人怎么样,那就不得而知了。我有些担心起来,当下摸出了信号哨吹响。
尖锐的哨声传的很远,很快,从我的西北方位,传来了另一声应和的哨子声,我赶紧朝着那个位置跑过去,打算跟对方汇合。
大约三十来步开外,我看到了靠着一棵阔叶植物根茎而坐的宋侨明,满头大汗,神情十分痛苦。刚才的哨子声应该是他吹的,此刻,他坐在地上,一声狼狈不堪,一只手的手臂还在冒血,另一只手正在装备包里翻找,大概是想寻找医药处理伤口。
一看见我,宋侨明别提多感动了,说:“小苏,亲人,怪不得我一看到你就喜欢,咱俩果然有缘分呐。”我看着他手臂上的伤,像是被匕首一类的东西给划出来的,当即放下装备包去翻找医药,一边找一边道:“宋老板,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贫了,这伤是怎么弄的。”
说话间,我翻出了纱布、消毒水一类的东西,开始给他清理伤口。宋侨明嘴里嘶嘶抽气,道:“还能怎么弄的,被那大蜈蚣给夹了一口,不过你宋哥我也不是吃素的,一枪就给它崩了。嘶……哎,轻点轻点。”
伤口的血迹,引来了不少山蚂蝗,一个个蠕动着往我们俩身边爬,宋侨明看的烦,拿枪座见一个砸一个,看起来挺恶心的。我将他伤口处理好了是,宋侨明才道:“你不是跟你老板一起跑了吗,现在怎么就剩你一个?”
这事儿我觉得挺尴尬的,道:“当时情况情急,老板顾不了那么多,宋老板你可别介意。”
宋侨明摸了摸鼻子,道:“那姓谭的,溜的也太快了,我算是把他看透了。不过你们周老板人还仗义,中途折回来救我了。”怪不得,我就说周玄业明明是跟在我身后的,怎么后来也失踪了,原来是折回去救人了。
谭刃之前的做法,肯定是让宋侨明心里不舒坦了,但作为当事人,说句实话,谭刃在关键时刻,是先拽着我和周玄业跑的。人大约都是这样,危难时候,会先帮助和自己较为亲近的人。所以在这事儿是,我没有立场指责谭刃什么,反倒应该感激,只是放在宋侨明的立场上,他估计把谭刃的祖宗都问了一遍了。
宋侨明说完,我觉得不对,道:“周哥回去救你了,那他人呢?”
宋侨明顿时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道:“当时追我的大蜈蚣太多,周老板垫后,我先跑了……”
“……”我差点儿没吐血,合着他跟谭刃是同样的货。
见我脸色发黑,宋侨明打了个哈哈,示意我说:“周老板身手好的很,肯定没事儿,要不再吹吹哨子,听到哨子,他们应该就会过来?”现下众人分散在丛林里,虽然都是朝北走,但面积太大,相遇的几率很小,必须得传递信号才行。
当下,我便吸气鼓腮开始吹哨子,这次没那么顺利,我吹了二十多下,吹得腮帮子都软了,才终于传来一声回应,片刻后,不远处的植被抖动起来,像是有人来汇合了。
我立刻叫道:“在这儿!”
紧接着,两个人从植被后面窜了出来,这人不知别人,赫然是谭刃,他还扶了一个人,虽然众人都戴着防毒面罩,但身形和装备很好辨认,我看出那人是胖子。
胖子一点儿都不胖,身形挺拔,不过这会儿跟没气儿似的,有谭刃架着,身上有好几次包扎的痕迹。
我没想到来人会是谭刃,大惊:“老板,怎么是你!”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的说道:“否则你希望是谁?”
说话间,宋侨明也站了起来,跟着架过胖子,倒抽一口凉气,道:“怎么受这么严重的伤?”
谭刃没吭声,往地上一坐,摘下防毒面具,从装备包里摸出水开始喝,接着才跟我看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谭刃和我分散后,也是去救人了,在这一点上,我和宋侨明都误会他了,他其实是想让我和周玄业先跑,因为他认出了那蜈蚣的来历。
那是一种罕见的红腹黄斑蜈蚣,群居,繁殖能力强,但这种蜈蚣,有互相吞噬的习惯。
大部分蜈蚣,只有在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才会吞噬同类,而这种蜈蚣,活的时间越长,就越喜欢吞噬同类,吃的越多,个头越大越凶狠,遇到一只两只还好,如果遇上一群,那绝对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谭刃是认出了它们,才第一时间决定要跑。
他拽着我和周玄业跑路,半途见我安全了,才转回去救人。
我听到这儿,顿时觉得愧疚,道:“老板,我错怪你了。”
谭刃道:“现在道歉晚了,心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我大为吃惊:“老板,你居然也会开玩笑?”我觉得自己对谭刃的认识又刷新了。
第144章 兵分两路
我没想到谭刃这会儿还会开起玩笑来,一时间到让有些紧张的气氛轻松下来。宋侨明查看了一下胖子的伤势,虽然谭刃已经事先处理过,但看上去还是很严重。
这会儿,胖子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半昏迷的状态,血腥味儿吸引了更多的昆虫,飞来飞去,看的人心烦意乱。
我道:“这伤势这么严重,再这热带丛林里待下去,肯定会恶化的。”
宋侨明叹了口气,说:“真他妈的是出师不利,咱们好歹也是全副的现代化装备,竟然这么容易吃亏。”顿了顿,他道:“看样子,只能让他先撤回去了。小苏,继续吹信号哨,汇合了再说。”
于是我开始继续吹哨吹得嘴里直冒口水,足足二十多分钟,人才逐渐聚齐,索性大家都分开的不是太远,若太远了,信号哨只怕也传不过去。一汇合我才发现,受伤的人还真不少。
队伍里一共有三个人受了较重的伤,除了胖子外,队伍里姓夏的那个腿上也被划拉了一大道口子,还有个姓孙的,背上也是老大两条伤口。宋侨明一见这情况,知道这三人是不可能再往丛林里走了,再让他们往前走,那就相当于让他们去送死。
想了片刻,宋侨明安排道:“二毛、狄荣,你护送他们三个回去。”
姓孙的那人觉得拖累队伍,很是愧疚,倔强道:“宋哥,我们自己可以回去,不用送,让老狄和二毛跟着你们,争取把尸骨找回来!”
宋侨明摸出烟来,一边抽一边道:“胡扯,你们三个受这么重的伤,晚上休息总得有人守夜吧?再说了,出去之后,我怕那些人贩子会使绊子。到时候你们先打个电话,让小六他们接应。”小六也就是我们之前留在片马接应的四个人。
这一下,十多人的队伍就去了五个。
由于伤口是新的,不能太过剧烈运动,于是这五人便原地留下了,准备休息半天,收拾下伤口再开始返回。我们其余人自然是不能多留的,分配了下装备便重新上路。
十二人的队伍,到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分别是谭刃、周玄业、我、宋侨明、顺子、杨哥、弱鸡。那个绰号叫弱鸡的其实一点儿不弱,这个外号的由来就和胖子差不多,因为入伍的时候还比较瘦弱,他爹妈就是为了锻炼他的体魄,才让他去当兵的,现在练出了一副好身板儿,但绰号也被人叫习惯了。
我们七人和狄荣五个就地分手,开始继续往西北方而去,原本浩浩荡荡的队伍,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在这莽莽的丛林里,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好在身上挂着的枪,还能给人一些勇气。
遭遇了这次蜈蚣偷袭后,我们都知道了这滇缅丛林的厉害,便将枪都挂在了身上。给我配备的是一支突击步枪,射程短,但威力大,宋侨明说这是因为我第一次摸枪,没有准头,这种对我来说比较实用。
有了之前的经历,接下来众人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周玄业在前面带队,他和谭刃身手好,这次到没受什么伤,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直穿梭在原始丛林里。
在这种环境上,走一天你可以当旅游,走两天可以当生存体验,但在里面呆个五六天,绝对是一件让人很抓狂的事情。
等终于进入野人山区域时,我的腿都肿了。
这几天里,亚热带丛林多变的气候,让我们一会儿经受风,一会儿经受雨,时不时的冒出一个沼泽,不小心掉进去,拔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臭泥。一进入野人山区域,宋侨明就精神大振,边走边道:“大家要小心了,这里的野人是很厉害的。”
我累的上气不接下气,道:“真、真的有野人吗?”
如果真的有野人,估计那些探险家、生物研究学者什么的,早该将这地方挤爆了吧?
宋侨明说:“这话我还能骗你?我爷爷亲眼见过的,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家老爷子。”
革命先驱,当然不能不相信,我里肯摇头道:“不是不相信宋老爷子,只是觉得难以置信,你说,这地方如果真的有野人,为了没人进来做研究呢?你看……神农架据说有野人,每年有多少生物学家往里钻啊。”
宋侨明撇了撇嘴,道:“傻小子,这你就不懂了,弱鸡,跟他讲讲!”
弱鸡是队伍中唯一戴着眼镜的,他下意识的想去推眼镜,结果只摸到了防毒面具,于是颇为郁闷的边走边道:“你怎么知道没人做考察?以前也有,不过进来的人要么找不到野人,要么就直接消失了。”
“消失了?”
弱鸡点了点头,道:“大概被野人抓去了吧。”
我道:“那些野人会吃人?”
弱鸡摇了摇头,跟我说起了一些关于野人山野人的事情。这些事情,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远征军老人,几乎都有印象,而且都声称野人山确实有野人。要让那么多人,特别是那么多朴实的老军人说同样的话,并不容易,所以这意味着,他们所说的话,真实性很高。
有人说,野人山的野人,其实是当地一个没有开化的民族,说白了,就是滇缅丛林的土著,但你看人美洲的土著,也没见身上有毛吧?但野人山的野人,身上是长毛的,因此也有人说它们就是原始人,并不是什么土著。
很多远征军都描述过这样一幕,就是野人偷袭抓人。
那些野人生存在丛林里,速度很快,往往你只能看到一个黑影,下一秒,你身边的一个同伴或许就消失了。
这些野人不是食人族,也不吃人,那么它们干什么呢?
据说这里的野人,还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阶段,甚至它们的族群结构,还处于一种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群体交配,女性和很多强壮的男配,由此诞生出优质的下一代,而男性为了提高自己的繁殖率,会到处播种。野人山的野人,似乎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毛的人非常感兴趣,大概是觉得我们挺漂亮的,因此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遭到野人的掠夺。
相对来说,被野人掳去的女兵会很惨,很多女兵都被野人群交至死。男兵要好一点,由于野人山的野人还处于母系社会,所以掠夺到男兵的女野人,对于自己掠夺来的‘猎物’,有单独的所有权,因此男兵往往是被一个女野人圈养的。
势力比较强的女野人,会指挥男野人掠夺大量的男兵,并且互相攀比,在怀孕后,女野人立刻就会放弃圈养的男兵,任由其自生自灭。但这个时候,男兵即使逃出来,也早已经和大部队分离。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衣服,被女野人抛弃后,这些男兵基本都会成为其它野兽的腹中餐。
而那些来这里探索野人真相而消失的人,他们会遭遇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按照现在的情况,要想消灭那些野人也并不困难,但却根本没有必要。一来,野人山位于密支那,中队不可能开着战机去密支那杀野人。二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野人已经成为了珍贵的研究对象,既然不能暴力消灭,那就只能人为开发。
但缅甸是个并不富裕的小国家,自顾不暇,哪有空去开发原始森林,更别说去研究对他们毫无意义的野人了。
或许在未来,会有人来正面和这些野人打交道,但绝对不是现在。
野人山一带高山峡谷,天险横亘,当年远征军在此折损了三万五千多的兵力,可以说处处埋忠骨。我听弱鸡讲完野人的事儿,不由觉得发毛:“你说,那些野人,现在还会不会掳人?”
弱鸡道:“那就不知道了,最好期望别碰上。”
我道:“万一碰上了呢?”
弱鸡想了想,说:“要是碰上男野人,那你就没救了,他们会直接杀了你。要是碰到女野人,那就好好干,她怀了孕自然就把你给放了,哥儿几个会等你的。”我被他说的哭笑不得,踹了他一脚,道:“去你妈的,那女野人浑身都毛,要被她们抓去,我不如直接死了。”
弱鸡被我踹了一脚,揉了揉大腿,说:“那么多被野人抓去的,有几个寻死的?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现在想一想,觉得自己能慷慨赴死,但等你真到了那个地步,敢不敢死,舍不舍得死,那就不得而知了。”
弱鸡走在旁边,他光顾着和我说话,脚下一个不留神,被绊了一跤,顿时屁股朝天摔倒在地,造型十分搞笑,众人忍不住笑出声来。弱鸡骂骂咧咧的爬起来,道:“什么玩意儿!”一边说,一边在脚下扒拉,这一扒拉,一截黑色的东西被他从腐叶里拽了出来。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什么植物的烂根块儿,但仔细一看,不由的惊呼出声:“头!”只见,那玩意儿,赫然是半块人头骨!它的表面和内部积满了脏污,因此一时间我们还没能认出来。
弱鸡吓了一跳,连忙将那人头骨扔了,扔完他估计想起来,这骨头很可能是革命先烈的尸骨,于是念叨道“对不住对不住。”看样子,这片腐叶下面,应该是有一具尸骨的。
第145章 猝死的队伍
之前来的时候原计划是说,有遇到尸骨的,最好能带回去,但我们现在人手不足,自然也不可能带回去了。弱鸡扒拉着周围的腐叶,很快,那具尸骨其余的部分便裸露出来,尸骨的外面,还包裹着一层烂布,应该是腐烂了的衣服。
众人沉默的看着这布满黑泥的尸骨,当年几十万远征军入缅去对付日本人,日本才多少人,他们凭借的,就是手里先进的武器装备,就那么稀少的一些日本人,我军付出了二十多万人的伤亡,才取得了胜利。
与其说是胜利,不如说是人海战术,用血和肉,将日本人给赶跑了。
这些忠魂就这么客死异乡,深眠在异国的原始丛林里,此时,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自己的内心,有一种沉甸甸的东西压着,脑海里隐隐约约,冒出了一些画面,一群浑身是伤的士兵,互相搀扶着,在疾风骤雨中,行走在茫茫的原始丛林里,最后陆陆续续的倒下,身体被虫蚁啃食,被落叶覆盖,春去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宋侨明虽然很孝顺爷爷,但也知道我们人手不够,不可能真的将见到的每一具尸骨都带回去,于是道:“咱挖个坑,埋了吧。”其余人没有意义,我们找了个相对较高的地势,宋侨明、顺子、杨哥负责挖坑。
我和周玄业还有弱鸡负责将尸骨清理出来,至于谭刃,他却没有动手,只是在一边看着,神情很是警惕。我挖着,忽然发现,这落叶下的尸骨竟然不止一具,因为旁边又露出了一根人腿骨。
我和周玄业对视一眼,立刻顺着那人腿骨的方向继续挖,谁知这一挖,就根本停不下来了,我们的清理工作,足足进行了四五个小时,最后,一片直径大约有二十米左右的圆形区域被我们清理了出来。
这些区域下,全都是布满黑泥的人骨,站在这一大片尸骨中,让人觉得触目惊心。伴随着尸骨的裸露,还有很多枪支也暴露出来,在当时,中是没有这么多武器的,因为和英国人合作,所以对方才送了些武器给我们。
但那会儿也并非是每个士兵都能配上武器,毕竟人太多了,因此还有一些大刀一类的东西。这里的强制较为多,也就是说,死在这里的,应该是我军的精英部队。
最后详细的数了数,竟然有三十人之多,其中配枪的有十多人。这地方是野人山的边境,这批人是远征军中的精英,他们手里头有武器,却也没能活着离开野人山。
我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有些奇怪。
宋丰那一小队人,最后是全军覆没的,这和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装备都有关系。但我们眼前的这批三十人的队伍,又有十多挺枪,而且已经走到了野人山的边缘位置,马上就要脱离整个滇缅丛林最危险的地带了,可是,他们为什么会集体死在这儿?
就算是体力不支,那也应该是一个个倒下,慢慢的掉队死亡,不该是三十来号人,集体死在这儿才对啊。
这么一想,我便将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弱鸡一听,像是被我提醒,摸了摸自己脸上的防毒面具,说:“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不对劲,怎么会全部死在这儿?”
宋侨明解释道:“应该是猝死。”
猝死?
此刻这个地方只有我一个人,脱了谭刃的福,我先跑一步,所以没有成为大蜈蚣追击的对象,但其余人怎么样,那就不得而知了。我有些担心起来,当下摸出了信号哨吹响。
尖锐的哨声传的很远,很快,从我的西北方位,传来了另一声应和的哨子声,我赶紧朝着那个位置跑过去,打算跟对方汇合。
大约三十来步开外,我看到了靠着一棵阔叶植物根茎而坐的宋侨明,满头大汗,神情十分痛苦。刚才的哨子声应该是他吹的,此刻,他坐在地上,一声狼狈不堪,一只手的手臂还在冒血,另一只手正在装备包里翻找,大概是想寻找医药处理伤口。
一看见我,宋侨明别提多感动了,说:“小苏,亲人,怪不得我一看到你就喜欢,咱俩果然有缘分呐。”我看着他手臂上的伤,像是被匕首一类的东西给划出来的,当即放下装备包去翻找医药,一边找一边道:“宋老板,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贫了,这伤是怎么弄的。”
说话间,我翻出了纱布、消毒水一类的东西,开始给他清理伤口。宋侨明嘴里嘶嘶抽气,道:“还能怎么弄的,被那大蜈蚣给夹了一口,不过你宋哥我也不是吃素的,一枪就给它崩了。嘶……哎,轻点轻点。”
伤口的血迹,引来了不少山蚂蝗,一个个蠕动着往我们俩身边爬,宋侨明看的烦,拿枪座见一个砸一个,看起来挺恶心的。我将他伤口处理好了是,宋侨明才道:“你不是跟你老板一起跑了吗,现在怎么就剩你一个?”
这事儿我觉得挺尴尬的,道:“当时情况情急,老板顾不了那么多,宋老板你可别介意。”
宋侨明摸了摸鼻子,道:“那姓谭的,溜的也太快了,我算是把他看透了。不过你们周老板人还仗义,中途折回来救我了。”怪不得,我就说周玄业明明是跟在我身后的,怎么后来也失踪了,原来是折回去救人了。
谭刃之前的做法,肯定是让宋侨明心里不舒坦了,但作为当事人,说句实话,谭刃在关键时刻,是先拽着我和周玄业跑的。人大约都是这样,危难时候,会先帮助和自己较为亲近的人。所以在这事儿是,我没有立场指责谭刃什么,反倒应该感激,只是放在宋侨明的立场上,他估计把谭刃的祖宗都问了一遍了。
宋侨明说完,我觉得不对,道:“周哥回去救你了,那他人呢?”
宋侨明顿时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道:“当时追我的大蜈蚣太多,周老板垫后,我先跑了……”
“……”我差点儿没吐血,合着他跟谭刃是同样的货。
见我脸色发黑,宋侨明打了个哈哈,示意我说:“周老板身手好的很,肯定没事儿,要不再吹吹哨子,听到哨子,他们应该就会过来?”现下众人分散在丛林里,虽然都是朝北走,但面积太大,相遇的几率很小,必须得传递信号才行。
当下,我便吸气鼓腮开始吹哨子,这次没那么顺利,我吹了二十多下,吹得腮帮子都软了,才终于传来一声回应,片刻后,不远处的植被抖动起来,像是有人来汇合了。
我立刻叫道:“在这儿!”
紧接着,两个人从植被后面窜了出来,这人不知别人,赫然是谭刃,他还扶了一个人,虽然众人都戴着防毒面罩,但身形和装备很好辨认,我看出那人是胖子。
胖子一点儿都不胖,身形挺拔,不过这会儿跟没气儿似的,有谭刃架着,身上有好几次包扎的痕迹。
我没想到来人会是谭刃,大惊:“老板,怎么是你!”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的说道:“否则你希望是谁?”
说话间,宋侨明也站了起来,跟着架过胖子,倒抽一口凉气,道:“怎么受这么严重的伤?”
谭刃没吭声,往地上一坐,摘下防毒面具,从装备包里摸出水开始喝,接着才跟我看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谭刃和我分散后,也是去救人了,在这一点上,我和宋侨明都误会他了,他其实是想让我和周玄业先跑,因为他认出了那蜈蚣的来历。
那是一种罕见的红腹黄斑蜈蚣,群居,繁殖能力强,但这种蜈蚣,有互相吞噬的习惯。
大部分蜈蚣,只有在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才会吞噬同类,而这种蜈蚣,活的时间越长,就越喜欢吞噬同类,吃的越多,个头越大越凶狠,遇到一只两只还好,如果遇上一群,那绝对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谭刃是认出了它们,才第一时间决定要跑。
他拽着我和周玄业跑路,半途见我安全了,才转回去救人。
我听到这儿,顿时觉得愧疚,道:“老板,我错怪你了。”
谭刃道:“现在道歉晚了,心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我大为吃惊:“老板,你居然也会开玩笑?”我觉得自己对谭刃的认识又刷新了。
第144章 兵分两路
我没想到谭刃这会儿还会开起玩笑来,一时间到让有些紧张的气氛轻松下来。宋侨明查看了一下胖子的伤势,虽然谭刃已经事先处理过,但看上去还是很严重。
这会儿,胖子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半昏迷的状态,血腥味儿吸引了更多的昆虫,飞来飞去,看的人心烦意乱。
我道:“这伤势这么严重,再这热带丛林里待下去,肯定会恶化的。”
宋侨明叹了口气,说:“真他妈的是出师不利,咱们好歹也是全副的现代化装备,竟然这么容易吃亏。”顿了顿,他道:“看样子,只能让他先撤回去了。小苏,继续吹信号哨,汇合了再说。”
于是我开始继续吹哨吹得嘴里直冒口水,足足二十多分钟,人才逐渐聚齐,索性大家都分开的不是太远,若太远了,信号哨只怕也传不过去。一汇合我才发现,受伤的人还真不少。
队伍里一共有三个人受了较重的伤,除了胖子外,队伍里姓夏的那个腿上也被划拉了一大道口子,还有个姓孙的,背上也是老大两条伤口。宋侨明一见这情况,知道这三人是不可能再往丛林里走了,再让他们往前走,那就相当于让他们去送死。
想了片刻,宋侨明安排道:“二毛、狄荣,你护送他们三个回去。”
姓孙的那人觉得拖累队伍,很是愧疚,倔强道:“宋哥,我们自己可以回去,不用送,让老狄和二毛跟着你们,争取把尸骨找回来!”
宋侨明摸出烟来,一边抽一边道:“胡扯,你们三个受这么重的伤,晚上休息总得有人守夜吧?再说了,出去之后,我怕那些人贩子会使绊子。到时候你们先打个电话,让小六他们接应。”小六也就是我们之前留在片马接应的四个人。
这一下,十多人的队伍就去了五个。
由于伤口是新的,不能太过剧烈运动,于是这五人便原地留下了,准备休息半天,收拾下伤口再开始返回。我们其余人自然是不能多留的,分配了下装备便重新上路。
十二人的队伍,到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分别是谭刃、周玄业、我、宋侨明、顺子、杨哥、弱鸡。那个绰号叫弱鸡的其实一点儿不弱,这个外号的由来就和胖子差不多,因为入伍的时候还比较瘦弱,他爹妈就是为了锻炼他的体魄,才让他去当兵的,现在练出了一副好身板儿,但绰号也被人叫习惯了。
我们七人和狄荣五个就地分手,开始继续往西北方而去,原本浩浩荡荡的队伍,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在这莽莽的丛林里,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好在身上挂着的枪,还能给人一些勇气。
遭遇了这次蜈蚣偷袭后,我们都知道了这滇缅丛林的厉害,便将枪都挂在了身上。给我配备的是一支突击步枪,射程短,但威力大,宋侨明说这是因为我第一次摸枪,没有准头,这种对我来说比较实用。
有了之前的经历,接下来众人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周玄业在前面带队,他和谭刃身手好,这次到没受什么伤,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直穿梭在原始丛林里。
在这种环境上,走一天你可以当旅游,走两天可以当生存体验,但在里面呆个五六天,绝对是一件让人很抓狂的事情。
等终于进入野人山区域时,我的腿都肿了。
这几天里,亚热带丛林多变的气候,让我们一会儿经受风,一会儿经受雨,时不时的冒出一个沼泽,不小心掉进去,拔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臭泥。一进入野人山区域,宋侨明就精神大振,边走边道:“大家要小心了,这里的野人是很厉害的。”
我累的上气不接下气,道:“真、真的有野人吗?”
如果真的有野人,估计那些探险家、生物研究学者什么的,早该将这地方挤爆了吧?
宋侨明说:“这话我还能骗你?我爷爷亲眼见过的,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家老爷子。”
革命先驱,当然不能不相信,我里肯摇头道:“不是不相信宋老爷子,只是觉得难以置信,你说,这地方如果真的有野人,为了没人进来做研究呢?你看……神农架据说有野人,每年有多少生物学家往里钻啊。”
宋侨明撇了撇嘴,道:“傻小子,这你就不懂了,弱鸡,跟他讲讲!”
弱鸡是队伍中唯一戴着眼镜的,他下意识的想去推眼镜,结果只摸到了防毒面具,于是颇为郁闷的边走边道:“你怎么知道没人做考察?以前也有,不过进来的人要么找不到野人,要么就直接消失了。”
“消失了?”
弱鸡点了点头,道:“大概被野人抓去了吧。”
我道:“那些野人会吃人?”
弱鸡摇了摇头,跟我说起了一些关于野人山野人的事情。这些事情,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远征军老人,几乎都有印象,而且都声称野人山确实有野人。要让那么多人,特别是那么多朴实的老军人说同样的话,并不容易,所以这意味着,他们所说的话,真实性很高。
有人说,野人山的野人,其实是当地一个没有开化的民族,说白了,就是滇缅丛林的土著,但你看人美洲的土著,也没见身上有毛吧?但野人山的野人,身上是长毛的,因此也有人说它们就是原始人,并不是什么土著。
很多远征军都描述过这样一幕,就是野人偷袭抓人。
那些野人生存在丛林里,速度很快,往往你只能看到一个黑影,下一秒,你身边的一个同伴或许就消失了。
这些野人不是食人族,也不吃人,那么它们干什么呢?
据说这里的野人,还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阶段,甚至它们的族群结构,还处于一种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群体交配,女性和很多强壮的男配,由此诞生出优质的下一代,而男性为了提高自己的繁殖率,会到处播种。野人山的野人,似乎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毛的人非常感兴趣,大概是觉得我们挺漂亮的,因此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遭到野人的掠夺。
相对来说,被野人掳去的女兵会很惨,很多女兵都被野人群交至死。男兵要好一点,由于野人山的野人还处于母系社会,所以掠夺到男兵的女野人,对于自己掠夺来的‘猎物’,有单独的所有权,因此男兵往往是被一个女野人圈养的。
势力比较强的女野人,会指挥男野人掠夺大量的男兵,并且互相攀比,在怀孕后,女野人立刻就会放弃圈养的男兵,任由其自生自灭。但这个时候,男兵即使逃出来,也早已经和大部队分离。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衣服,被女野人抛弃后,这些男兵基本都会成为其它野兽的腹中餐。
而那些来这里探索野人真相而消失的人,他们会遭遇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按照现在的情况,要想消灭那些野人也并不困难,但却根本没有必要。一来,野人山位于密支那,中队不可能开着战机去密支那杀野人。二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野人已经成为了珍贵的研究对象,既然不能暴力消灭,那就只能人为开发。
但缅甸是个并不富裕的小国家,自顾不暇,哪有空去开发原始森林,更别说去研究对他们毫无意义的野人了。
或许在未来,会有人来正面和这些野人打交道,但绝对不是现在。
野人山一带高山峡谷,天险横亘,当年远征军在此折损了三万五千多的兵力,可以说处处埋忠骨。我听弱鸡讲完野人的事儿,不由觉得发毛:“你说,那些野人,现在还会不会掳人?”
弱鸡道:“那就不知道了,最好期望别碰上。”
我道:“万一碰上了呢?”
弱鸡想了想,说:“要是碰上男野人,那你就没救了,他们会直接杀了你。要是碰到女野人,那就好好干,她怀了孕自然就把你给放了,哥儿几个会等你的。”我被他说的哭笑不得,踹了他一脚,道:“去你妈的,那女野人浑身都毛,要被她们抓去,我不如直接死了。”
弱鸡被我踹了一脚,揉了揉大腿,说:“那么多被野人抓去的,有几个寻死的?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现在想一想,觉得自己能慷慨赴死,但等你真到了那个地步,敢不敢死,舍不舍得死,那就不得而知了。”
弱鸡走在旁边,他光顾着和我说话,脚下一个不留神,被绊了一跤,顿时屁股朝天摔倒在地,造型十分搞笑,众人忍不住笑出声来。弱鸡骂骂咧咧的爬起来,道:“什么玩意儿!”一边说,一边在脚下扒拉,这一扒拉,一截黑色的东西被他从腐叶里拽了出来。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什么植物的烂根块儿,但仔细一看,不由的惊呼出声:“头!”只见,那玩意儿,赫然是半块人头骨!它的表面和内部积满了脏污,因此一时间我们还没能认出来。
弱鸡吓了一跳,连忙将那人头骨扔了,扔完他估计想起来,这骨头很可能是革命先烈的尸骨,于是念叨道“对不住对不住。”看样子,这片腐叶下面,应该是有一具尸骨的。
第145章 猝死的队伍
之前来的时候原计划是说,有遇到尸骨的,最好能带回去,但我们现在人手不足,自然也不可能带回去了。弱鸡扒拉着周围的腐叶,很快,那具尸骨其余的部分便裸露出来,尸骨的外面,还包裹着一层烂布,应该是腐烂了的衣服。
众人沉默的看着这布满黑泥的尸骨,当年几十万远征军入缅去对付日本人,日本才多少人,他们凭借的,就是手里先进的武器装备,就那么稀少的一些日本人,我军付出了二十多万人的伤亡,才取得了胜利。
与其说是胜利,不如说是人海战术,用血和肉,将日本人给赶跑了。
这些忠魂就这么客死异乡,深眠在异国的原始丛林里,此时,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自己的内心,有一种沉甸甸的东西压着,脑海里隐隐约约,冒出了一些画面,一群浑身是伤的士兵,互相搀扶着,在疾风骤雨中,行走在茫茫的原始丛林里,最后陆陆续续的倒下,身体被虫蚁啃食,被落叶覆盖,春去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宋侨明虽然很孝顺爷爷,但也知道我们人手不够,不可能真的将见到的每一具尸骨都带回去,于是道:“咱挖个坑,埋了吧。”其余人没有意义,我们找了个相对较高的地势,宋侨明、顺子、杨哥负责挖坑。
我和周玄业还有弱鸡负责将尸骨清理出来,至于谭刃,他却没有动手,只是在一边看着,神情很是警惕。我挖着,忽然发现,这落叶下的尸骨竟然不止一具,因为旁边又露出了一根人腿骨。
我和周玄业对视一眼,立刻顺着那人腿骨的方向继续挖,谁知这一挖,就根本停不下来了,我们的清理工作,足足进行了四五个小时,最后,一片直径大约有二十米左右的圆形区域被我们清理了出来。
这些区域下,全都是布满黑泥的人骨,站在这一大片尸骨中,让人觉得触目惊心。伴随着尸骨的裸露,还有很多枪支也暴露出来,在当时,中是没有这么多武器的,因为和英国人合作,所以对方才送了些武器给我们。
但那会儿也并非是每个士兵都能配上武器,毕竟人太多了,因此还有一些大刀一类的东西。这里的强制较为多,也就是说,死在这里的,应该是我军的精英部队。
最后详细的数了数,竟然有三十人之多,其中配枪的有十多人。这地方是野人山的边境,这批人是远征军中的精英,他们手里头有武器,却也没能活着离开野人山。
我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有些奇怪。
宋丰那一小队人,最后是全军覆没的,这和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装备都有关系。但我们眼前的这批三十人的队伍,又有十多挺枪,而且已经走到了野人山的边缘位置,马上就要脱离整个滇缅丛林最危险的地带了,可是,他们为什么会集体死在这儿?
就算是体力不支,那也应该是一个个倒下,慢慢的掉队死亡,不该是三十来号人,集体死在这儿才对啊。
这么一想,我便将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弱鸡一听,像是被我提醒,摸了摸自己脸上的防毒面具,说:“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不对劲,怎么会全部死在这儿?”
宋侨明解释道:“应该是猝死。”
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