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乌史铃一看,激动的大叫:“啊!他们、他们逃出来了!”
我立刻意识到,这几人应该是乌史铃的同伴。
逃出来?
他们居然从女野人的手里逃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我觉得不对劲,但乌史铃已经顺着绳索下去了,无奈,我只能提上枪支跟着下去。
这五人团聚,一番叙旧不必说,我观察着那四个男人。一个是黄皮肤的外国人,人高马大的,中文说的很溜。一个染中红头发,时不时会警惕的打量我,对乌史铃很是上心,我看了看就明白过来,他八成是乌史铃的追求者,这是拿我当情敌了。
第三个是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挺有礼貌的,长了一双小眼睛。第四个人身量稍矮,看起来沉默寡言。
几人叙旧完毕,我便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和野人正面打过交道,再加上宋丰老爷子的亲身经历,经过宋侨明传达给我,因此对于野人,我很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这四人身上根本没有枪支,估计他们也没能力弄到军火,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逃出来?
第160章 枪支
几人叙旧完毕,对我一番感谢自然不必说,便听乌史铃道:“怎么就你们四个,傻大个呢?”她口中的傻大个是谁我不知道,但这话一出,其余四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片刻后,队伍里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了我一眼,随后将乌史铃拉到了一边,看样子这件事儿不太想让我知道。我虽然好奇,但毕竟是别人的事情,便也稍微退后了一些,几人凑在一处,那小眼睛不知对乌史铃说了什么,便见这姑娘眼睛越瞪越大,片刻后大叫道:“什么!你们就这样丢下他跑了?!”
她声音太大,小眼睛等人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没办法,当时那种情况……他牺牲了自己掩护我们,如果我们不跑,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
我听出些眉目,看样子这四人能从女野人手里逃脱,八成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有关。不知那傻大个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对付那么多女野人。这时,那红头发的人也急忙道:“是啊,小玲,当时的情况紧急,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他明显是喜欢乌史铃的,因此此刻慌忙的解释,生怕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看,立刻道:“我也没说不救,带上我啊。”
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看见洞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william,william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看就是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国家以外,基本上稍微大一些的国家都有活人堂的分店,而且每个国家只开设一家,唯有国内例外,近年来在天津多开了一家分店。
这个伙计,就是天津分堂派过来的,因为尸參这东西生长环境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凭几句话,是很难找到的。当然,这小眼睛的出场费也不低,为人算是比较中庸的,办事儿不疾不徐,笑呵呵的,和我一般年纪,这次出场费都是六位数,我再次感受到了同人不同命的差异。
这活人堂分为中医和道医两堂,中医是不设门槛的,对外营业,谁都可以去看病,但道医有些门槛,因为道医看病,会用上一些稀奇古怪的法门,让人很难理解,不少人会当成骗术。
比如乌史铃的父亲,当时是怎么治好的呢?
当时他们看的本来是中医,但拿不准,就送到内堂,也就是道医那边去了。那坐诊的老医生,让乌史铃将人抬到医院去,该打营养针的打营养针,他自己,每天会调配一碗所谓的符水。
那符水也不给人喝,他让乌史铃每天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将符水碗放在他父亲的额头上顶着,然后陪着病人说话,每天说满一个小时,然后用那符水给病人擦身。
如此半个多月时间,人就行了,连药都没吃过,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也觉得这道医是门很神奇的手段。
那活人堂能不声不响,不显山不露水的做起了全球化的生意,可见背后的当家的,必然是一位能人。
因此,当我听到这小眼睛是活人堂的伙计时,不由得便多看了两眼。
众人互相认识后,乌史铃想了想,便道:“……也就是说,你们被抓走后不久其实就逃出来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不知道傻大个被抓到什么地方去了。”
william立刻表功,说:“西北,她们一直往西北走。”
西北?
那是野人山深处的位置,也是我们原计划要去的方向,看样子掳走傻大个的那批女野人,她们的驻地,应该是在野人山深处。我之前就听宋侨明说过,野人山的野人,在秋季会有多狩猎,储存食物的习惯。
那一批女野人,没准儿就是一支狩猎小分队。
我忍不住问道:“那一批女野人有多少人?”
卫冕面有愧色的说道:“只有五个人,比我们还少一人,但是太难对付了,没几下就被她们给……”
我是见识过野人的厉害的,便道:“她们本来就厉害,你们没有武器,吃亏也是正常。”别说没武器,便是我们这些有枪的,遇上了也未必讨得到便宜。
这时,刑磊峰的注意到了洞里的枪,面露惊色,道:“酷,居然有枪,你是偷猎的?”
乌史铃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道:“瞎说什么,什么偷猎的,天顾大哥是来找革命先烈遗躯的。”相处这两天,她也问过我的情况,抗日老军人想寻找战友的尸身,也不是什么无法开口的事,因此我便对她直说了。
刑磊峰被打了,酸溜溜的嘀咕道:“……大哥,这就叫起大哥了。”
乌史铃气道:“你嘀咕什么,有本事再说一句!”
刑磊峰连忙赔笑,接下来,几人开始商议救人的计划,期间姓刑的老想打我的主意,确切的说,是想打我那支枪的主意,他说:“要是有枪,咱们也不怕那些野人了。”虽然没直接开口向我要,但那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苏天顾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他们若要救人,我将枪交给他们使用也无妨。只是我太清楚那些野人的厉害了,就算他们拿着我这支枪,那也是白搭。再者,这姓刑的未免太过于讨厌,这才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打起我的主意来了。
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看着我,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看见他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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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野猪
刑磊峰见我不理他,有些气急,又阴阳怪气的接了一句:“这么说,你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救人了?”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认识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什么嘴!”
“你、你……”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句,顿时气的满脸通红,手一扬,竟然是想打架。所幸乌史铃是个明事理的,喝止住了他,对我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提这种让你为难的要求。天顾大哥,不论如何,谢谢你救了我,但我们不能抛弃傻大个,我们必须要去救人。”说完,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紧抿着唇,一脸倔强,对其余人说道:“走吧,往西北走。”
期间,那小眼睛的伙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址。
“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我们医馆。”他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跟着其他人,顺着绳索下去了。须臾,五人都下到了山崖地下,乌史铃站在下方,抬头看我,冲我挥了挥手,双手放在嘴边喊道:“天顾大哥,再见!希望你的同伴早点回来!”
同伴?
算上今天,离跟宋侨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山洞里整整待了十天!
他们究竟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
我看着乌史铃等人渐渐走入丛林的身影,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撕下一张纸,留了言,以防有人回来。紧接着,便背上装备,下了山崖,追上了乌史铃几人。
乌史铃明显觉得惊讶,张大嘴诧异道:“你、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的同伴也是往西北而去,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我准备去找他们,所以,搭个伴一起走吧。”
“太好了。有你在,我们可安全多了。”
他们携带的武器是匕首和砍刀一类的,比起枪来自然差了许多。我们六人搭伙,开始朝野人山深处进发,沿途我时不时的会吹一下信号哨,期待着能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些回应,但始终一无所获。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或者和队伍错过,沿途我们还留下了很明显的记号,就这么白天走,晚上扎营,一直走了两天。
此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到了野人山深处,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计划的尸身的搜索范围,之前宋侨明所说的七天,是指来回往返加上进行搜索的时间。
如果他们还在这里没有离开,那么在大面积的搜索下,或许会留下什么信息。
沿途一直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悉,二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能最快的寻找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同样帮我留心谭刃等人的线索。
第三天开始,我们没有再前进,而是开始展开搜索,为了安全起见,众人也不敢分开行动,因此搜索的进展很慢。
这地方山高林密,时不时能见到悬崖峭壁,河谷奔腾,适宜的环境,使得这里的植被疯长。极目所见的大树,盘根节错,连成一片,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树洞。
这些树洞大多是树木生长年龄过久,病变而形成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甚至大的都可以容纳野兽当天然洞穴了。
我们在丛林里寻找其余人的线索,一直到了当天中午,热带丛林多变的天气又开始下雨。按理说秋天的雨一般不会下的很大,但这地方的雨,却下的跟豆子一样。
刑磊峰骂骂咧咧抹着脸上的雨水,我们不得不找了一个树洞避雨。
常识虽然是不能在树下躲雨,但搁在这地方其实都一样,反正不论怎么走,我们都是在树下面,与其如此,不如找个干燥的地方。好在这地方树洞颇多,没多久众人便找了个稍大的。
躲进去时,还有一些昆虫爬来爬去,我顺手喷了些驱虫剂,便将它们给驱除了。
众人缩进树洞里,脱了湿外套,一边休息躲雨,一边吃些干粮。
“咱们这么找下去,得找到什么时候。”刑磊峰说了一句,一头红发上面全是草渣滓,跟鸡窝一样,脸上还有秋蚊子叮咬出来的大包,看起来挺搞笑的。
乌史铃道:“坚持就是胜利,这才找了三天而已你就没信心了,你看天顾大哥,为了等他的同伴,可是一个人在山崖上等了十天。现在跟着我们走同样的路,人家说什么了。”
刑磊峰被噎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讪讪的闭嘴了,不过那眼神实在是不怎么友善。
倒是领路的卫冕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如果找不到你的同伴,你打算怎么做?”
这个问题说真的,我还真没有想过,因为潜意识里,我并不觉得周玄业等人会出事。但事实上,野人山太大了,如果真的出什么意外死了,我们这几个人,要想在这么大的区域内去搜索几句尸体,那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这实在不是个让人高兴的话题,我嚼了口压缩饼干,没有吭声。
混血人william看起来精神十足,啃压缩饼干啃的有些不满,看了看外面已经变小的雨势,便道:“我刚才看见不远的地方,有野果,我去摘一点来。”
乌史铃低喝道:“别摘什么野果了,万一你遇到野人怎么办。”一个人,手无寸铁的遭遇野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william耸了耸肩膀,露出一副相信我的模样,说道:“放心,现在不会有野人的。”
听他这信誓旦旦的口气,我不禁有些好奇,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他回道:“野人身上有毛,但凡有毛的生物,都是很讨厌水的。现在下雨,它们肯定和我们一样,在洞穴里躲雨,不会跑出来的。”说完,自己批了个外套,拿着匕首就去弄野果了。
这个外国人,体力还真是有些好的过头了,众人累的都只想躺着睡觉的档口,他竟然还肯为了口吃的跑出去,对美食也未免太执着了。william走后,我们其余人便卷缩着躺在树洞里,在山间攀爬行走了一上午,现在能躺下,实在是一种享受。
或许是大雨减弱了人的防备意识,躺着躺着,我竟然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就在我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丛林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惊叫。是william的声音!
这声音惊的我一下子坐了起来,其余人也是一个激灵,面面相觑之下,二话不说,提起装备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william出什么事了?
所幸那地方离的并不远,众人还没靠近,便听到了一阵吭哧吭哧的声音。
我立刻意识到,这几人应该是乌史铃的同伴。
逃出来?
他们居然从女野人的手里逃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我觉得不对劲,但乌史铃已经顺着绳索下去了,无奈,我只能提上枪支跟着下去。
这五人团聚,一番叙旧不必说,我观察着那四个男人。一个是黄皮肤的外国人,人高马大的,中文说的很溜。一个染中红头发,时不时会警惕的打量我,对乌史铃很是上心,我看了看就明白过来,他八成是乌史铃的追求者,这是拿我当情敌了。
第三个是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挺有礼貌的,长了一双小眼睛。第四个人身量稍矮,看起来沉默寡言。
几人叙旧完毕,我便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和野人正面打过交道,再加上宋丰老爷子的亲身经历,经过宋侨明传达给我,因此对于野人,我很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这四人身上根本没有枪支,估计他们也没能力弄到军火,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逃出来?
第160章 枪支
几人叙旧完毕,对我一番感谢自然不必说,便听乌史铃道:“怎么就你们四个,傻大个呢?”她口中的傻大个是谁我不知道,但这话一出,其余四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片刻后,队伍里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了我一眼,随后将乌史铃拉到了一边,看样子这件事儿不太想让我知道。我虽然好奇,但毕竟是别人的事情,便也稍微退后了一些,几人凑在一处,那小眼睛不知对乌史铃说了什么,便见这姑娘眼睛越瞪越大,片刻后大叫道:“什么!你们就这样丢下他跑了?!”
她声音太大,小眼睛等人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没办法,当时那种情况……他牺牲了自己掩护我们,如果我们不跑,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
我听出些眉目,看样子这四人能从女野人手里逃脱,八成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有关。不知那傻大个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对付那么多女野人。这时,那红头发的人也急忙道:“是啊,小玲,当时的情况紧急,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他明显是喜欢乌史铃的,因此此刻慌忙的解释,生怕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看,立刻道:“我也没说不救,带上我啊。”
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看见洞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william,william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看就是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国家以外,基本上稍微大一些的国家都有活人堂的分店,而且每个国家只开设一家,唯有国内例外,近年来在天津多开了一家分店。
这个伙计,就是天津分堂派过来的,因为尸參这东西生长环境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凭几句话,是很难找到的。当然,这小眼睛的出场费也不低,为人算是比较中庸的,办事儿不疾不徐,笑呵呵的,和我一般年纪,这次出场费都是六位数,我再次感受到了同人不同命的差异。
这活人堂分为中医和道医两堂,中医是不设门槛的,对外营业,谁都可以去看病,但道医有些门槛,因为道医看病,会用上一些稀奇古怪的法门,让人很难理解,不少人会当成骗术。
比如乌史铃的父亲,当时是怎么治好的呢?
当时他们看的本来是中医,但拿不准,就送到内堂,也就是道医那边去了。那坐诊的老医生,让乌史铃将人抬到医院去,该打营养针的打营养针,他自己,每天会调配一碗所谓的符水。
那符水也不给人喝,他让乌史铃每天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将符水碗放在他父亲的额头上顶着,然后陪着病人说话,每天说满一个小时,然后用那符水给病人擦身。
如此半个多月时间,人就行了,连药都没吃过,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也觉得这道医是门很神奇的手段。
那活人堂能不声不响,不显山不露水的做起了全球化的生意,可见背后的当家的,必然是一位能人。
因此,当我听到这小眼睛是活人堂的伙计时,不由得便多看了两眼。
众人互相认识后,乌史铃想了想,便道:“……也就是说,你们被抓走后不久其实就逃出来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不知道傻大个被抓到什么地方去了。”
william立刻表功,说:“西北,她们一直往西北走。”
西北?
那是野人山深处的位置,也是我们原计划要去的方向,看样子掳走傻大个的那批女野人,她们的驻地,应该是在野人山深处。我之前就听宋侨明说过,野人山的野人,在秋季会有多狩猎,储存食物的习惯。
那一批女野人,没准儿就是一支狩猎小分队。
我忍不住问道:“那一批女野人有多少人?”
卫冕面有愧色的说道:“只有五个人,比我们还少一人,但是太难对付了,没几下就被她们给……”
我是见识过野人的厉害的,便道:“她们本来就厉害,你们没有武器,吃亏也是正常。”别说没武器,便是我们这些有枪的,遇上了也未必讨得到便宜。
这时,刑磊峰的注意到了洞里的枪,面露惊色,道:“酷,居然有枪,你是偷猎的?”
乌史铃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道:“瞎说什么,什么偷猎的,天顾大哥是来找革命先烈遗躯的。”相处这两天,她也问过我的情况,抗日老军人想寻找战友的尸身,也不是什么无法开口的事,因此我便对她直说了。
刑磊峰被打了,酸溜溜的嘀咕道:“……大哥,这就叫起大哥了。”
乌史铃气道:“你嘀咕什么,有本事再说一句!”
刑磊峰连忙赔笑,接下来,几人开始商议救人的计划,期间姓刑的老想打我的主意,确切的说,是想打我那支枪的主意,他说:“要是有枪,咱们也不怕那些野人了。”虽然没直接开口向我要,但那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苏天顾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他们若要救人,我将枪交给他们使用也无妨。只是我太清楚那些野人的厉害了,就算他们拿着我这支枪,那也是白搭。再者,这姓刑的未免太过于讨厌,这才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打起我的主意来了。
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看着我,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看见他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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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野猪
刑磊峰见我不理他,有些气急,又阴阳怪气的接了一句:“这么说,你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救人了?”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认识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什么嘴!”
“你、你……”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句,顿时气的满脸通红,手一扬,竟然是想打架。所幸乌史铃是个明事理的,喝止住了他,对我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提这种让你为难的要求。天顾大哥,不论如何,谢谢你救了我,但我们不能抛弃傻大个,我们必须要去救人。”说完,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紧抿着唇,一脸倔强,对其余人说道:“走吧,往西北走。”
期间,那小眼睛的伙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址。
“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我们医馆。”他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跟着其他人,顺着绳索下去了。须臾,五人都下到了山崖地下,乌史铃站在下方,抬头看我,冲我挥了挥手,双手放在嘴边喊道:“天顾大哥,再见!希望你的同伴早点回来!”
同伴?
算上今天,离跟宋侨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山洞里整整待了十天!
他们究竟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
我看着乌史铃等人渐渐走入丛林的身影,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撕下一张纸,留了言,以防有人回来。紧接着,便背上装备,下了山崖,追上了乌史铃几人。
乌史铃明显觉得惊讶,张大嘴诧异道:“你、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的同伴也是往西北而去,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我准备去找他们,所以,搭个伴一起走吧。”
“太好了。有你在,我们可安全多了。”
他们携带的武器是匕首和砍刀一类的,比起枪来自然差了许多。我们六人搭伙,开始朝野人山深处进发,沿途我时不时的会吹一下信号哨,期待着能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些回应,但始终一无所获。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或者和队伍错过,沿途我们还留下了很明显的记号,就这么白天走,晚上扎营,一直走了两天。
此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到了野人山深处,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计划的尸身的搜索范围,之前宋侨明所说的七天,是指来回往返加上进行搜索的时间。
如果他们还在这里没有离开,那么在大面积的搜索下,或许会留下什么信息。
沿途一直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悉,二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能最快的寻找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同样帮我留心谭刃等人的线索。
第三天开始,我们没有再前进,而是开始展开搜索,为了安全起见,众人也不敢分开行动,因此搜索的进展很慢。
这地方山高林密,时不时能见到悬崖峭壁,河谷奔腾,适宜的环境,使得这里的植被疯长。极目所见的大树,盘根节错,连成一片,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树洞。
这些树洞大多是树木生长年龄过久,病变而形成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甚至大的都可以容纳野兽当天然洞穴了。
我们在丛林里寻找其余人的线索,一直到了当天中午,热带丛林多变的天气又开始下雨。按理说秋天的雨一般不会下的很大,但这地方的雨,却下的跟豆子一样。
刑磊峰骂骂咧咧抹着脸上的雨水,我们不得不找了一个树洞避雨。
常识虽然是不能在树下躲雨,但搁在这地方其实都一样,反正不论怎么走,我们都是在树下面,与其如此,不如找个干燥的地方。好在这地方树洞颇多,没多久众人便找了个稍大的。
躲进去时,还有一些昆虫爬来爬去,我顺手喷了些驱虫剂,便将它们给驱除了。
众人缩进树洞里,脱了湿外套,一边休息躲雨,一边吃些干粮。
“咱们这么找下去,得找到什么时候。”刑磊峰说了一句,一头红发上面全是草渣滓,跟鸡窝一样,脸上还有秋蚊子叮咬出来的大包,看起来挺搞笑的。
乌史铃道:“坚持就是胜利,这才找了三天而已你就没信心了,你看天顾大哥,为了等他的同伴,可是一个人在山崖上等了十天。现在跟着我们走同样的路,人家说什么了。”
刑磊峰被噎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讪讪的闭嘴了,不过那眼神实在是不怎么友善。
倒是领路的卫冕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如果找不到你的同伴,你打算怎么做?”
这个问题说真的,我还真没有想过,因为潜意识里,我并不觉得周玄业等人会出事。但事实上,野人山太大了,如果真的出什么意外死了,我们这几个人,要想在这么大的区域内去搜索几句尸体,那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这实在不是个让人高兴的话题,我嚼了口压缩饼干,没有吭声。
混血人william看起来精神十足,啃压缩饼干啃的有些不满,看了看外面已经变小的雨势,便道:“我刚才看见不远的地方,有野果,我去摘一点来。”
乌史铃低喝道:“别摘什么野果了,万一你遇到野人怎么办。”一个人,手无寸铁的遭遇野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william耸了耸肩膀,露出一副相信我的模样,说道:“放心,现在不会有野人的。”
听他这信誓旦旦的口气,我不禁有些好奇,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他回道:“野人身上有毛,但凡有毛的生物,都是很讨厌水的。现在下雨,它们肯定和我们一样,在洞穴里躲雨,不会跑出来的。”说完,自己批了个外套,拿着匕首就去弄野果了。
这个外国人,体力还真是有些好的过头了,众人累的都只想躺着睡觉的档口,他竟然还肯为了口吃的跑出去,对美食也未免太执着了。william走后,我们其余人便卷缩着躺在树洞里,在山间攀爬行走了一上午,现在能躺下,实在是一种享受。
或许是大雨减弱了人的防备意识,躺着躺着,我竟然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就在我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丛林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惊叫。是william的声音!
这声音惊的我一下子坐了起来,其余人也是一个激灵,面面相觑之下,二话不说,提起装备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william出什么事了?
所幸那地方离的并不远,众人还没靠近,便听到了一阵吭哧吭哧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