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凯旋之歌(4)
不仅有骑兵奔赴水寨,江面上照样有数十艘划桨船出现,缪斯的运尸船没走多远,就被扣了下来,然后就有神庙的祭祀捂着鼻子检查,继而挨个询问众人。
他们又不是真的骑士,在神庙祭祀面前,更不敢拿大,一群骑士扈从齐刷刷的被关在黑屋子里面写材料,像是乖巧的小老鼠。
就剩下缪斯仍留在甲板上,暗暗庆幸自己弄回了尸体,否则这一关都难过去。
“啪啪啪”的踩水声从楼梯处传来,一名年轻的红袍祭祀走了过来,道:“这里的事情交给我们就可以了,麻烦你们随掌旗官一起前往西江水寨待命。”
这是要抢功了!
缪斯不敢对着干,但他又不甘心交出指挥权,于是软顶道:“我们有元老会的命令在身,不敢劳烦祭祀。若是掌旗官有需要的话,可以派几名熟悉情况的扈从过去。”
“让你去休息就休息,哪里那么多废话?”祭祀叱喝了起来。摘果子还不积极,那就真要饿死了。
“我有元老会的命令。”缪斯迟疑了一下,道:“您若是要接替指挥的话,请签一个移交文件。”
移交文件上,自然要说明白缪斯做了什么,只要确定他要回了这些尸体,那一大笔功劳就是逃不掉的。
年轻的祭祀气坏了,心想:要是给你签了移交文件,我何必浪费时间来接船,尸体的味道可不好闻。
但缪斯坚持不放手,那祭祀也不能用强,双方僵持了下来,船队都要看不见了,尸船仍停留在原地,祭祀一看不行,狠狠的瞪了一眼缪斯,才写了一篇莫能两可的文件给了缪斯。
人家毕竟是神庙的祭祀,缪斯心中再是不爽,也只能转移指挥权,满船的尸体就算是被人家给接了过去。
“回马拉城。给他们准备小船,去见提格掌旗官。”小祭祀有点得意,这份功劳算下来,就够他用一两年了。
缪斯越想越觉得没意思,心说:难道还要回去求那家伙。
正瞪着眼睛发呆中,一阵密集的巨响从西江水寨的方向传来。
“什么东西?”至少五六名祭祀从船舱里钻了出来,大船明显抖了几下,然后传来凄厉的鞭声与呵骂,定然是下面的划桨手们动作乱了。
“机关炮!”缪斯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这个仅仅是听说过的词。在水寨的时间,他花的钱可不是给人养老的。
“什么是机关炮?”
“听说是很厉害的武器,像是攻城器械一样。”
“是炼金术吗?”抢他指挥权的祭祀振奋的问。西大陆可有些年代没听说异端的名字了。
缪斯瞄了他一眼,暗骂蠢脑子:就算当年的异端火焰年代,没把炼金术师杀尽,他们也早跑去了别的神庙管辖区域,哪会留在本地等死。再者说,如此大的功劳,难道能落在你这种小祭祀身上。
他摇头说了“不知道”,脑子则拼命转动起来。
马拉城邦虽然穷,但由于善出好兵的名声,神庙在此地的力量颇强,组建的军团也不少,随便抽调几个,说不定都能打下一个普通的弱邦。现在看祭祀们的样儿,主祭大人显然是被说动了,如此一来,西江水寨怕是毁定了。
可是在内心中,缪斯却觉得水寨尚有反抗之力,他的信心就来自于那些铜弹。用铜币杀人,怎么做的他不理解,但能做到,显然是有真力量的。缪斯曾经尝试过用手持铜弹抛掷树木,看能打出多深的印记。不用说,他一个连斗气级都不算的二流骑士,稍远一点,连弹头嵌入树干都做不到,威力甚至比不上普通的弓箭。而在战争中,弓箭往往是农民军对付农民军,守城军对付奴隶军的利器,杀伤重步兵可是天方夜谭。
但西江水寨偏偏能用这么小的铜弹杀死重步兵,且能将他们的多层皮盾打出碗口大的洞……重骑兵肯定是不行的!
精锐骑兵……也许能挨几下,兴许几十下吧……缪斯想到此地,心中突的一跳,要是水寨赢了呢?
他想起陈易那句话:“马上又有送钱的”。指的莫非就是马拉城的军队。
“他可真敢想!”缪斯罢了一笑,自己何尝不也是如此想的,眼看着神庙战争将起,马拉城再损失掉一点重骑兵和精锐骑兵,那就只能招抚了,就像是那些年跑掉的奴隶军团那样,如此一来,自己岂不是要被委以重任。
缪斯笑的脸都横过来了。
一群祭祀中就他一名骑士,自然始终在众人关注之中,他那张鼠脸如此一笑,竟是显出一片鼠式风采,短的令人心寒打颤。
“骑士中的败类。”不用多想,光凭这张脸,祭祀就给出了结论。能在神庙中服务的,多是城邦中的富户,或者是商人的子弟,或者是骑士的庶子,兴许是破落的爵士子弟,至少百年传承下来,光是娶漂亮老婆就能让他们的子弟越来越漂亮,一个鼠脸骑士自然很不受人待见。
“缪斯骑士,你准备上船,去掌旗官那里帮忙吧。”抢功的祭祀不冷不热的道。
“是。”
“把你知道的什么机关炮的,好好的说一下,要是有了用,你也算是大功一件。”这话说的多少有些讽刺,但缪斯只能装作没听到后面一句,接着约略的形容了两段。
其实他们都没见过机关炮发射,倒是土著士兵们旁观了机关炮的操作演练,却也没轮到他们使用。总共才三部机关炮,10个基数12000多发炮弹,倒是机关炮的威力在西江水寨中传了出去。
祭祀也就是问问,却不相信他说的可碎硬石的说法,只让其向船队掌旗官报告,自己就带着运尸船,得意洋洋走了。
神庙的划桨船,去掉划桨手的话,也就能装不到200人,缪斯等人上的小船自然就更小了,几乎只能坐二十个人,要不是西江中事故频繁,这种救命的小船根本没有用。
现在也是,一群骑士扈从像是被流放来似的丢在船上,竟连个奴隶都没配,于是只能脱掉皮甲,捋起袖子自己划,着实是丢死人了。
好在刚离开西江水寨,距离并不太远。
远远的看不见运尸船了,缪斯放慢了速度,随意的划桨道:“都悠着来吧,现在急着过去,别送死了。”
大家赶紧松手。他们都见过运送第三步兵营而搁浅的破船,厚厚的硬木板上全是洞,像是被大船的冲角撞了似的,新来的神庙划桨船也好不到哪里去,若是前方不顺利,多半要碰上铁板。
弗拉乌斯小声道:“要是打下了寨子,现在过去还有点赚头。”
“打的下来吗?”
“那谁知道。”
“帕伊图带了几十副半新的皮甲走了,钱也在他那里。”缪斯忽然说了一句,并道:“等他回来了,钱全均分了,我不要。”
这句话说的温暖人心,登时让众人重新露出了笑容。
不过,船虽然走的满,江水南岸的情景却若隐若现的。
机关炮的响声不时传来,有时候在前面,有时候在后面,速度着实不慢。这让缪斯想起了曾经带领自己,或者是押运众人的“车”,全是钢铁,可谓是铁乌龟,也不知斗技级的骑士是否能戳穿它。
“离岸近一点。”
“太危险了吧。”
“要是不知道前线的情况,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去找掌旗官大人?”缪斯反驳了一句,也就代表他想好了。
船头微扭,转了过去。
划了一段,河边的树木稀疏了下来。缪斯精神一振,心知那都是为建“公路”砍掉的。
一队皮甲鲜亮的骑士昂然经过,似乎在追踪着什么,甚至没有注意到河中的小船。一队轻步兵手持盾牌,背着标枪,死命的追在骑士后面。弗拉乌斯是做过重骑兵的,登时一愣,问道:“怎么轻步兵跟在骑士后面。”
“不是一个营的?”
“乱了!”几名骑士扈从对视一眼,都有些不可置信。
他们眼中的战争最讲究队列整齐,一队散开的轻步兵,除了追杀农夫之外,还能发挥什么作用?
缪斯看看天,距自己离开最多十二分之一天,要是攻城战的话,这连准备工作都没完成呢。
“哒哒哒”的自动步枪清脆的响起,前面隔的远了,只听见了机关炮的声音,再听自动步枪,竟有熟悉的感觉。
“他们的树岗,好像只在‘公路’两旁设置啊。”
缪斯冷然道:“那说明还没到城寨,就被打回来了,我们上岸去。”
别看他的鼠脸冷静的像是牙疼似的,那心里可灼热的像是要吃猫肉大餐了。
船就近停在了岸边,剩下的16名骑士扈从踩着泥浆上了案,然后重新穿上半身皮甲,抱着各自的长枪向西江水寨的方向走去。
他们穿过根须缠绕的树林,找到了尚未建成的公路地基,继而徐徐向前。一些路过的骑兵行色匆匆,步兵则管不着他们,等距离寨子近了,来的人越来越多,才有骑兵前来喝问。
“我是缪斯爵士,有军情禀报。”
一名骑士侍从查看了他的函件,这才要了一辆大车,让众人都坐上去,慢慢向前驶去。
“公路附近没危险吗?”
“有几个猎手,被打死了。”骑士侍从说的轻描淡写,却全不是那么回事,缪斯抬头就能看到半漆黑状的树梢,那必然是掌握了斗气的高手攻击的,为了一个人而动用强力骑士,那肯定是吃亏的。
缪斯又问:“敌人在守城吗?”
“没有。”骑士侍从迟疑了一下,才低声道:“在森林中袭扰。”
“像农奴一样?”
“嗯。只是用的不是弓。”
水寨的先生们可惜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尽量不在公路附近战斗。悍马车虽然无法在原始森林中穿行,但水寨附近的三角洲平原,总有宽阔的平地,他们就一路杀进杀出,袭扰着来攻的马拉城骑兵。
佘雷还留了一个持有自动步枪的土著小组在丛林中钻来钻去,都是猎村人,配上光学瞄准镜和迷彩服之后,他们的杀伤力竟是出奇的出色,使得过去整整两个小时,马拉城的军队都被压在公路线以外。
缪斯莫名的兴奋起来,对他来说,西江水寨的胜利却代表着一份资历——最熟悉西江水寨的骑士称号,想来会让不少元老记住吧。
他悄悄的捏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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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又不是真的骑士,在神庙祭祀面前,更不敢拿大,一群骑士扈从齐刷刷的被关在黑屋子里面写材料,像是乖巧的小老鼠。
就剩下缪斯仍留在甲板上,暗暗庆幸自己弄回了尸体,否则这一关都难过去。
“啪啪啪”的踩水声从楼梯处传来,一名年轻的红袍祭祀走了过来,道:“这里的事情交给我们就可以了,麻烦你们随掌旗官一起前往西江水寨待命。”
这是要抢功了!
缪斯不敢对着干,但他又不甘心交出指挥权,于是软顶道:“我们有元老会的命令在身,不敢劳烦祭祀。若是掌旗官有需要的话,可以派几名熟悉情况的扈从过去。”
“让你去休息就休息,哪里那么多废话?”祭祀叱喝了起来。摘果子还不积极,那就真要饿死了。
“我有元老会的命令。”缪斯迟疑了一下,道:“您若是要接替指挥的话,请签一个移交文件。”
移交文件上,自然要说明白缪斯做了什么,只要确定他要回了这些尸体,那一大笔功劳就是逃不掉的。
年轻的祭祀气坏了,心想:要是给你签了移交文件,我何必浪费时间来接船,尸体的味道可不好闻。
但缪斯坚持不放手,那祭祀也不能用强,双方僵持了下来,船队都要看不见了,尸船仍停留在原地,祭祀一看不行,狠狠的瞪了一眼缪斯,才写了一篇莫能两可的文件给了缪斯。
人家毕竟是神庙的祭祀,缪斯心中再是不爽,也只能转移指挥权,满船的尸体就算是被人家给接了过去。
“回马拉城。给他们准备小船,去见提格掌旗官。”小祭祀有点得意,这份功劳算下来,就够他用一两年了。
缪斯越想越觉得没意思,心说:难道还要回去求那家伙。
正瞪着眼睛发呆中,一阵密集的巨响从西江水寨的方向传来。
“什么东西?”至少五六名祭祀从船舱里钻了出来,大船明显抖了几下,然后传来凄厉的鞭声与呵骂,定然是下面的划桨手们动作乱了。
“机关炮!”缪斯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这个仅仅是听说过的词。在水寨的时间,他花的钱可不是给人养老的。
“什么是机关炮?”
“听说是很厉害的武器,像是攻城器械一样。”
“是炼金术吗?”抢他指挥权的祭祀振奋的问。西大陆可有些年代没听说异端的名字了。
缪斯瞄了他一眼,暗骂蠢脑子:就算当年的异端火焰年代,没把炼金术师杀尽,他们也早跑去了别的神庙管辖区域,哪会留在本地等死。再者说,如此大的功劳,难道能落在你这种小祭祀身上。
他摇头说了“不知道”,脑子则拼命转动起来。
马拉城邦虽然穷,但由于善出好兵的名声,神庙在此地的力量颇强,组建的军团也不少,随便抽调几个,说不定都能打下一个普通的弱邦。现在看祭祀们的样儿,主祭大人显然是被说动了,如此一来,西江水寨怕是毁定了。
可是在内心中,缪斯却觉得水寨尚有反抗之力,他的信心就来自于那些铜弹。用铜币杀人,怎么做的他不理解,但能做到,显然是有真力量的。缪斯曾经尝试过用手持铜弹抛掷树木,看能打出多深的印记。不用说,他一个连斗气级都不算的二流骑士,稍远一点,连弹头嵌入树干都做不到,威力甚至比不上普通的弓箭。而在战争中,弓箭往往是农民军对付农民军,守城军对付奴隶军的利器,杀伤重步兵可是天方夜谭。
但西江水寨偏偏能用这么小的铜弹杀死重步兵,且能将他们的多层皮盾打出碗口大的洞……重骑兵肯定是不行的!
精锐骑兵……也许能挨几下,兴许几十下吧……缪斯想到此地,心中突的一跳,要是水寨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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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真敢想!”缪斯罢了一笑,自己何尝不也是如此想的,眼看着神庙战争将起,马拉城再损失掉一点重骑兵和精锐骑兵,那就只能招抚了,就像是那些年跑掉的奴隶军团那样,如此一来,自己岂不是要被委以重任。
缪斯笑的脸都横过来了。
一群祭祀中就他一名骑士,自然始终在众人关注之中,他那张鼠脸如此一笑,竟是显出一片鼠式风采,短的令人心寒打颤。
“骑士中的败类。”不用多想,光凭这张脸,祭祀就给出了结论。能在神庙中服务的,多是城邦中的富户,或者是商人的子弟,或者是骑士的庶子,兴许是破落的爵士子弟,至少百年传承下来,光是娶漂亮老婆就能让他们的子弟越来越漂亮,一个鼠脸骑士自然很不受人待见。
“缪斯骑士,你准备上船,去掌旗官那里帮忙吧。”抢功的祭祀不冷不热的道。
“是。”
“把你知道的什么机关炮的,好好的说一下,要是有了用,你也算是大功一件。”这话说的多少有些讽刺,但缪斯只能装作没听到后面一句,接着约略的形容了两段。
其实他们都没见过机关炮发射,倒是土著士兵们旁观了机关炮的操作演练,却也没轮到他们使用。总共才三部机关炮,10个基数12000多发炮弹,倒是机关炮的威力在西江水寨中传了出去。
祭祀也就是问问,却不相信他说的可碎硬石的说法,只让其向船队掌旗官报告,自己就带着运尸船,得意洋洋走了。
神庙的划桨船,去掉划桨手的话,也就能装不到200人,缪斯等人上的小船自然就更小了,几乎只能坐二十个人,要不是西江中事故频繁,这种救命的小船根本没有用。
现在也是,一群骑士扈从像是被流放来似的丢在船上,竟连个奴隶都没配,于是只能脱掉皮甲,捋起袖子自己划,着实是丢死人了。
好在刚离开西江水寨,距离并不太远。
远远的看不见运尸船了,缪斯放慢了速度,随意的划桨道:“都悠着来吧,现在急着过去,别送死了。”
大家赶紧松手。他们都见过运送第三步兵营而搁浅的破船,厚厚的硬木板上全是洞,像是被大船的冲角撞了似的,新来的神庙划桨船也好不到哪里去,若是前方不顺利,多半要碰上铁板。
弗拉乌斯小声道:“要是打下了寨子,现在过去还有点赚头。”
“打的下来吗?”
“那谁知道。”
“帕伊图带了几十副半新的皮甲走了,钱也在他那里。”缪斯忽然说了一句,并道:“等他回来了,钱全均分了,我不要。”
这句话说的温暖人心,登时让众人重新露出了笑容。
不过,船虽然走的满,江水南岸的情景却若隐若现的。
机关炮的响声不时传来,有时候在前面,有时候在后面,速度着实不慢。这让缪斯想起了曾经带领自己,或者是押运众人的“车”,全是钢铁,可谓是铁乌龟,也不知斗技级的骑士是否能戳穿它。
“离岸近一点。”
“太危险了吧。”
“要是不知道前线的情况,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去找掌旗官大人?”缪斯反驳了一句,也就代表他想好了。
船头微扭,转了过去。
划了一段,河边的树木稀疏了下来。缪斯精神一振,心知那都是为建“公路”砍掉的。
一队皮甲鲜亮的骑士昂然经过,似乎在追踪着什么,甚至没有注意到河中的小船。一队轻步兵手持盾牌,背着标枪,死命的追在骑士后面。弗拉乌斯是做过重骑兵的,登时一愣,问道:“怎么轻步兵跟在骑士后面。”
“不是一个营的?”
“乱了!”几名骑士扈从对视一眼,都有些不可置信。
他们眼中的战争最讲究队列整齐,一队散开的轻步兵,除了追杀农夫之外,还能发挥什么作用?
缪斯看看天,距自己离开最多十二分之一天,要是攻城战的话,这连准备工作都没完成呢。
“哒哒哒”的自动步枪清脆的响起,前面隔的远了,只听见了机关炮的声音,再听自动步枪,竟有熟悉的感觉。
“他们的树岗,好像只在‘公路’两旁设置啊。”
缪斯冷然道:“那说明还没到城寨,就被打回来了,我们上岸去。”
别看他的鼠脸冷静的像是牙疼似的,那心里可灼热的像是要吃猫肉大餐了。
船就近停在了岸边,剩下的16名骑士扈从踩着泥浆上了案,然后重新穿上半身皮甲,抱着各自的长枪向西江水寨的方向走去。
他们穿过根须缠绕的树林,找到了尚未建成的公路地基,继而徐徐向前。一些路过的骑兵行色匆匆,步兵则管不着他们,等距离寨子近了,来的人越来越多,才有骑兵前来喝问。
“我是缪斯爵士,有军情禀报。”
一名骑士侍从查看了他的函件,这才要了一辆大车,让众人都坐上去,慢慢向前驶去。
“公路附近没危险吗?”
“有几个猎手,被打死了。”骑士侍从说的轻描淡写,却全不是那么回事,缪斯抬头就能看到半漆黑状的树梢,那必然是掌握了斗气的高手攻击的,为了一个人而动用强力骑士,那肯定是吃亏的。
缪斯又问:“敌人在守城吗?”
“没有。”骑士侍从迟疑了一下,才低声道:“在森林中袭扰。”
“像农奴一样?”
“嗯。只是用的不是弓。”
水寨的先生们可惜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尽量不在公路附近战斗。悍马车虽然无法在原始森林中穿行,但水寨附近的三角洲平原,总有宽阔的平地,他们就一路杀进杀出,袭扰着来攻的马拉城骑兵。
佘雷还留了一个持有自动步枪的土著小组在丛林中钻来钻去,都是猎村人,配上光学瞄准镜和迷彩服之后,他们的杀伤力竟是出奇的出色,使得过去整整两个小时,马拉城的军队都被压在公路线以外。
缪斯莫名的兴奋起来,对他来说,西江水寨的胜利却代表着一份资历——最熟悉西江水寨的骑士称号,想来会让不少元老记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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