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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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怎么才能帮她找到已经被枪毙的丈夫的鬼魂呢?
  费家洛又来请我帮忙,我只说了一句——谁把房子卖给你,谁就能找到那只死鬼。
  原来,把房子卖给费家洛与苏青桐的幕后房东,就是三年前住在这里的小夫妻的父母,也是四位白发送黑发的老人。
  虽然,余一通残忍杀害并碎尸了李元子,不能继承妻子的财产,但也不能剥夺他自己的财产份额。房产毕竟是夫妻公有财产,双方父母均有权各自继承子女的财产。
  李元子的爸爸妈妈,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出嫁不到一年就被分尸,自然对于女婿乃至女婿全家恨之入骨。
  余一通的父母,还是有些素质的人,虽然也重金雇了律师,希望挽回儿子的一条贱命,最终无奈被枪毙后,却向儿媳妇一家下跪道歉。
  但是,女儿都已作枉死鬼,更谈不上什么亲家之谊,只想离得越远越好。余一通与李元子的墓地是分开的,各自由双方父母操办入葬。
  唯独那套外环线的房子,成为两家人最后要纠缠的。如果女方贴点小钱,把房产全部过户倒也好办。但是,哪家都不想持有这套凶宅,留着也是伤心。除此以外,小夫妻生前没有其他财产,只有把房子尽快卖掉,才能分割清楚财产。
  但是,现在这房价太高,挂牌出去有价无市。两家人降低了价格,却又引起买家担心,仔细调查发现是凶宅,再也无人敢买。
  如此折腾了整整一年,挂牌价也从每平三万坐电梯直接下降到一万。
  最终,中介钓上了费家洛这个冤大头。
  我们先找到了被害人李元子的父母。
  这对可怜的老人,先向费家洛道歉隐瞒了凶案真相,但想退款的话——做梦。
  其实,我也不奢望能退款,只是希望老人们配合一下,能否提供关于他们女儿更多的线索,比如李元子跟余一通这对小夫妻的关系,凶案发生的真正原因。
  踌躇许久,李元子的爸爸,将我们引入女儿出嫁前的闺房,竟还保持原来的模样,无论她婚后还是死后,父母都没有动过。
  墙上挂着一张醒目的海报,那是许美静的照片,旁边印着一行字——城里的月光。
  爸爸说,这是女儿生前最爱听的一首歌。
  李元子从小住在市中心,十年前老房子拆迁,被赶到了遥远的浦东外高桥。李元子一直渴望能搬回去,但是父母没有能力,只能指望她等到结婚,找个好人家买套市中心的房子,也算是了却心愿。
  于是,李元子嫁给了余一通。
  余一通是张江it男,难得是个上海小伙子。他与李元子的相识,因为都爱看同一位作家的小说。可惜他没有自家房子,跟父母挤在老公房里。上班几年,也有了一些积蓄,本想在中环线附近买套房子,没想到正好碰上房价狂涨,仅仅因为看房耽误了一个月,手里的预算就完全不够用了。
  最后,有人介绍了外环线的这个一手房小区。
  虽然房子不大,但是房型很好,价格也不贵,每平方才一万五,总共七十五万就能搞定。
  他答应即将领证的女朋友,再过两年收入上去了,肯定会换套房子去市中心,那么结婚的新房就暂时这里过渡一下吧。
  李元子,虽然有些不开心,但现实如此,也无可奈何。
  何况,她是真心喜欢余一通的。
  结婚很顺利,新人很幸福,双方的父母,相处得也算融洽,毕竟是小夫妻单独居住,也不存在什么婆婆媳妇的矛盾。
  但是,新婚后的李元子,每晚都在渴望——城里的月光。
  她厌恶城外的月光,虽然交通也还方便,但是上海的地铁图,就像只巨大的蜘蛛。这座几千万人口的魔都里,许多买不起市中心房子的小夫妻,被迫要远离蜘蛛的心脏,搬到漫长的蜘蛛触角的最末端。每天清晨辛苦地上班,沿着蜘蛛网向市中心爬去,路上要经历各种拥挤,女生被痴汉骚扰,男生防备扒手摸皮夹子。下班后,又要告别市中心的繁华,落寞地回到几年前还是农田的新小区,听着清冷的郊外上空的风,仰望似乎并不怎么圆的月亮。
  许多人都相信,只有城里的月光,才能把梦照亮。
  听着听着,费家洛的眼圈发红,蓦地想起,苏青桐也有过差不多相同的抱怨。
  凶案的发生,就与此有关——小夫妻新婚后,李元子总是催促余一通在市中心置换一套房子,否则就坚决不要孩子,她不想让孩子生在这城外的小房子里。余一通也很努力地挣钱,到处看有没有合适的房源,但是他挣钱的速度,永远及不上房价的上涨。李元子却误会老公不够努力,或者说还不够爱她。于是,两个人总是吵架,搞得整栋楼鸡犬不宁。
  三年前,阴历七月半,中元鬼节的晚上。余一通坦白说,以他们目前的收入,要置换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不可能。他希望妻子忍耐几年,将来一定会有机会的。李元子觉得那是借口,又把丈夫骂得狗血喷头。几天前,她刚参观过新婚女同事的新房,静安区单价五万元的房子,那个羡慕嫉妒恨啊。女人的小心理,全都涌上心头,简直恨铁不成钢。
  余一通,毕竟也是男人,二十六七岁血气方刚,虽然平时上海男人好脾气,但日积月累的愤懑,终究没忍住。肾上腺素作用下,他狂吼起来,把妻子拽到卫生间,砸到冲淋房的玻璃上。
  没想到,整面山寨货的钢化玻璃破碎,划破李元子的颈动脉。
  一分钟内,他的新婚妻子死了。等到余一通清醒回来,鲜血如河流布满整个屋子。他追悔莫及,这完全是个意外,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当时他去公安局自首,或许就能逃过一死,判个死缓,甚至无期。
  但,他愚蠢地选择了分尸,一边还哼着妻子最喜欢的《城里的月光》。
  他觉得自己还年轻,不想就这么被毁掉,心存侥幸可以骗过警察。而且,他觉得碎尸了的话,他就可以永远和心爱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了。
  余一通并不是个太会说谎的人,很快怀疑焦点就到了他身上。经过搜查,水落石出,他全部认罪交代。
  因为,分尸的情节太过凶残,经过两年的审判与上诉,包括精神病鉴定,他还是被最高法院核准执行了死刑。
  而死刑犯被处决后,尸体要被立即火化,骨灰会转交给家属。
  我告诉费家洛,要召唤回余一通的鬼魂,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他的骨灰。
  不久,我们来到余一通的父母家里,祈求他们把被枪毙的儿子的骨灰借给我们用两天,作为费家洛不再跟他们打官司退款的条件。
  刚开始,我们被经历了丧子之痛的老两口赶出来了。
  但是,在费家洛真诚地说明了来意之后,他们同意了这个请求。
  在两位老人的陪同下,我们去了郊区的公墓,从地下挖出了余一通的骨灰盒。
  费家洛抱着自己房子的前任主人的骨灰,感觉分量很轻,大概是子弹掀飞了天灵盖的缘故。
  这天夜里,费家洛与苏青桐,紧张地蹲在卫生间。他们请出余一通的骨灰盒,放在淋浴房与马桶之间,这就是三年前发生凶案的位置。
  然后,小夫妻退到走廊,关紧卫生间的门,两人靠在墙上,互相拥抱,抵御满屋子的阴冷鬼气。
  等待许久,不知道枪毙鬼的灵魂回家了没有,更不知道碎尸鬼的愿望满足了吗。
  苏青桐突然想起什么,嘴里咿咿呀呀地唱道——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 / 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 / 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 世间万千的变幻 / 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 / 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这歌声幽幽,伴窗外月光,穿透整个家。突然,费家洛有种可怕的错觉——亲爱的老婆是不是被灵魂附体了?
  卫生间的房门里面,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元子,老婆啊,我是一通啊,你还认得我吗?
  鬼魂终于召来了!
  费家洛与苏青桐都哑口无言,藏在卫生间的房门外面,偷听里面那对鬼夫妻的重逢。
  门里响起李元子的声音:老公,你怎么变得——哎呀,脑门都没了,你受苦了。
  接着,响起一对男女的哭声。
  哎,没办法,枪毙嘛,子弹从这打进去的,这回不用化妆,就可以参加万圣节聚会了。
  李元子苦笑一声:老公,你过去,可没有这么幽默啊。
  对不起,元子,我错了,我也很想回来,跟你说一声,抱歉。
  哎呀,我的宝贝老公啊,三年来,我始终游荡在我们家里,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这房子。我在想,其实,错的是我。我不该总是骂你,不该逼你去市中心买房子,什么城里的月光啊,其实,跟我的老公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对我而言,世上最重要的,就是你了。
  余一通平心静气地回答:老婆,是我没有能力,没办法赚更多的钱,要是我能早些买好中意的房子,也不至于如此啊。当然,千错万错,我更不能打老婆。这三年来,我两年在监狱,一年在坟墓,总算是想透了——老婆啊,是要用来哄,用来疼的,就算是老婆骂你几句,就当是在夸你。因为,她是喜欢你的啊,否则干吗还要恨铁不成钢呢?
  然后,李元子似乎是号啕大哭了,想必是鬼夫妻拥抱在一起。个中滋味,难以言尽。
  鬼妻子还说了一桩秘密,三年前自己遇害前夕,她发现自己刚刚怀孕。但是,原本说好在搬回市中心前是不要孩子的,她暂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公。但她已经决定,等到几天后老公的生日再行公布,给全家人一个惊喜……
  果然是惨啊,午夜分尸的时候,老公并不知道,老婆肚中还有他的骨肉。
  可是,李元子早已完全原谅了余一通——老公,我们简直比牛郎织女还苦啊,人家每年七夕还能鹊桥会,我们小夫妻三年才能见一面。
  好啊,老婆,现在我们重逢了,就永远都不要再分开!
  到这里,卫生间里的声音,渐渐平息了。
  这一晚,费家洛与苏青桐躺在床上,终于没有再感觉到鬼魂的气息,家里的摄像头显示,也没有一个女鬼睡在中间了。
  早上打开卫生间,费家洛取出骨灰盒,跪在地上千恩万谢。
  然后,他把骨灰盒送回余一通父母家里,并且撤回了打官司的诉讼,小夫妻将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
  当天晚上,苏青桐幸福地纠缠着老公,热烈庆祝终于送走了女鬼,费家洛却有些心不在焉。
  后半夜,他又睡不着了。
  醒来以后,总觉得各种异样,重新打开电脑里的摄像头,却吓得他魂飞魄散——凌晨三点,从马桶里爬出来一男一女,赫然正是李元子与余一通,这对鬼夫妻拥抱着走进卧室,坦然地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中间,幸福地相拥而眠。
  我靠!三缺一终于补齐,床上的两对夫妻可以打麻将了!
  你们自己感受一下吧,但费家洛感觉快要窒息了。
  上班的时候,他又找来我分享他的苦难。
  我明白了,当死刑犯丈夫被召唤回家,夫妻团聚之后自然就不肯走了,那套房子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啊,卖房子的又不是这对鬼夫妻,何必要被活人赶走呢?
  啊,难道应该被赶走的,就是我和苏青桐吗?
  倒也不是,其实啊,家洛,我并不觉得,人和鬼不能共处于一室——我说,世界上的鬼魂,其实从来不会害人,分尸的也好,奸杀的也好,连环变态杀人的也好,从来都是活人犯的案子,干鬼魂何事?
  而我,也想了起来,几年前,在我的微博上留言的那对读者情侣,似乎就叫余一通与李元子。
  我打开自己的微博搜索,果然找到那段留言——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丧心病狂的誓言啊!
  既如此,纵做鬼魂,亦断然不会分离。
  我留给费家洛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这天晚上,更糟糕的事情来了——苏青桐发现自己怀孕了。
  费家洛脑袋发晕,他从没想过做爸爸,以为生孩子还很遥远,尤其是在他俩裸婚,完全没有父母资助的时刻。
  当晚,余一通与李元子的鬼魂,依然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的中间。当他翻个身想要抱住老婆,摸到的却是枪毙鬼裸露的天灵盖。再翻个身又想要抱老婆,抓住的却是被分尸的李元子的十根手指头。
  没过几天,费家洛陪苏青桐去第一妇婴保健院做检查,确认了怀孕这件事,而且从时间上来分析,极有可能就是在阴历七月十五,也就是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晚怀上的。
  苏青桐忽然想到——李元子的鬼魂不是说过,自己被杀的那晚前夕,曾经查出刚刚怀孕吗?也就是说,她是带着鬼胎一起死的。
  那么,这个鬼胎,是不是到了苏青桐的肚子里?
  她恐惧地扑在费家洛的怀里:我们要不要把孩子打掉呢?
  不,就算是鬼胎,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又是头胎。老人们都说,头胎好啊,要是头胎被打掉,二胎恐怕也危险。
  对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是陈家洛的后代。他们家族是七代单传,怎能说打就打掉啊?这么做,对得起红花会的十四位大当家吗?对得起霍青桐与香香公主的痴情吗?对得起陈家洛亲兄弟乾隆皇帝吗?对得起内地与回疆的父老乡亲吗?
  回到家里,两人闷闷不乐,就算家里有一对鬼夫妻,也不能占据中心话题了。
  忽然,苏青桐的身后多出一只女鬼,李元子白衣飘飘而来道:青桐妹妹啊,你不必烦忧,你腹中的孩子,自是费家洛弟弟的骨肉。我这双鬼眼,胜似b超,早已看出,这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我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这男孩,将来必定会成就大事业,以我作为鬼魂修炼三年来看,不会有错的。
  苏青桐拍拍自己小腹,弱弱地说,切,难道要这孩子来复兴红花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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