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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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你不知道投胎是门技术活吧?
  请指教,萌哒哒的鬼老师。
  知道六道轮回吗?厉害的人,直接去做神仙。造孽的人,要去地狱,或者投畜牲胎。普通人,投胎要填志愿。要晓得,这年头,每年出生的人,跟每年死亡的人,数量差不多。但是呢,每个人死后,都想投胎到好人家,也就是所谓的拼爹!第一等级,投胎到达官贵人,生出来即便不是子承父业,也是大老板的命,最差也是衣食无忧呢。第二等级嘛,自然是投胎做富二代富三代喽,像我这样貌美如花的姑娘啊,注意是貌美如花,不是如花,但也未必能变成白富美!第三等级,就是拼脸!父母出身或许平平,但若天生能有一副好相貌,未来不管是做明星做歌手做小三做大奶甚至做gay,也有先天优势的吧。第四等级,那就是屌丝,各种悲催惨啊,就不说啦。不过,这些都不算是最惨的,那就是投胎成功以后,又被计生委强制引产了,重新做了胎儿鬼,这下到哪都投不了胎,变成我这样的孤魂野鬼,哭!
  真是让人醉了。
  阴间的竞争比人间残酷多啦。当一个人死了,必须打败千千万万刚死去的鬼,大部分是老头老太太。最厉害的是中国大妈,往往是投胎中的健儿,欢快地跳着广场舞,挤开所有对手,成功投入女明星的肚子,投入大富翁老婆的肚子,投入优秀妇女干部的肚子,变成可爱的小公主重新来到人世。
  可以行贿吗?聊斋里常有的桥段。
  嗯,烧纸钱。不过嘛,这年头冥币越做越夸张,全是几亿几亿的美元、欧元、英镑,人民币都被淘汰了!可在我们阴间,所有货币都因此通货膨胀贬值了,就算把整个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搬来,也只够买几卷卫生巾!阴间真正流行的还是硬通货,真金白银,以后给你爷爷奶奶烧纸的时候,记得烧锡箔元宝啥的,江浙沪包邮,还管埋,亲!
  好吧,一只萌萌哒的鬼,我只想知道,你想投胎到谁的肚子里?
  往年投胎秩序太混乱,导致大量无主孤魂,闹得阴间永无宁日,大量鬼魂把阎君的家给占了,是为占终。所以啊,去年下了一道红头文件,所有投胎都要填志愿,按照当年的全国高考试卷考试,以分数高低决定投胎。去年与今年,阴间高考状元,都是出车祸死亡的大学生啊,被室友毒死的高中生之类。他们投胎到第一等级,好羡慕啊,上辈子苦逼兮兮死于非命,下辈子终于享福了,小婊砸!对不起,我说脏话了。
  原谅你。
  偶像,你要知道我填写的投胎志愿是谁吗?你猜?
  文章和马伊俐的三胎?
  不是啦,我要投胎做王思聪的女儿。
  晕。
  哎呀,但这太难了,去年有十二万五千只鬼填了这个志愿,今年上升到二十八万九千只鬼了!简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呢!何况人家王思聪现在还没讨老婆,啥时候生孩子都不知道,我这不还在排队吗?
  我默默给自己下了一个套,难道这个故事要等到王思聪生女儿才能结束吗?
  老王你造吗?
  我越发觉得她的可爱,便给她改了个名字——萌鬼。
  一只狠猛很萌的少女鬼。
  不久,我收到一件快递。
  好大好大,快递员用异样眼光看我,拆开是个充气娃娃。
  操。
  抱歉,这只是个语气助词,不是动词。
  充上气,娃娃很是精美。日本牌子,广东生产,模拟东方人少女,穿着一件学生服,栩栩如生。头发像真的一样,皮肤简直吹弹可破。美目流连,顾盼生姿。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抽屉里响起萌鬼的歌声,还是李玉刚版本的!
  拿出碎了屏的iphone5,她欢快地说,偶像,礼物收到了吗?
  充气娃娃?是你买的?
  对啊。
  我很愤怒,出离地愤怒,把我当作什么了呢?
  当我抱起娃娃,准备扔到垃圾桶,耳边响起:主人!主人!求求你!不要抛弃我!
  说话的不是手机,而是充气娃娃,但又是萌鬼的声音。
  这可不是日本原装的高科技,而是……我不敢想下去了!
  嗨!我就是萌鬼啊。
  充气娃娃如是说,眨了眨两只漫画里才有的大眼睛。
  你?你?占据了充气娃娃的身体?
  对不起,我以为你会喜欢的,偶像。
  我把充气娃娃放到沙发上,远远看着她说,这样会吓死人的呦!
  可是,我不想自己永远只是个手机。我更喜欢自己是个女孩。如果,我钻到某个人身上,就会侵占她的肉体,驱赶原来的灵魂,这不太道德吧?我还是要做一只有道德底线有正能量的鬼。因此,我只能使用一个没有灵魂的东西,想来想去嘛,还是充气娃娃比较可爱,至少,看上去很像真人哦!说实话,我在网上一眼就相中了她,因为她长得很像我哦——生前的我。
  你哪里来的钱?
  充气娃娃弱弱地说,我早就破解了你的支付宝密码。
  给跪了!谁让我把萌鬼的手机放在我电脑台底下的抽屉里。
  但还有疑问,你死亡的时候才十六岁,哪里知道充气娃娃?
  因为那是我爸的最爱。萌鬼充气娃娃表情忧伤,嘴角也耷拉下来说,我的爸爸妈妈啊,在我七岁那年就离婚了。我妈给我爸戴了绿帽子,重新嫁人,远走高飞,好多年没联系过了。我爸呢,一直没有再婚,充气娃娃代替了老婆。我家房子不大,却摆满了充气娃娃,各种年代各种品牌以及各种女优,简直是后宫粉黛三千人,可以办个充气娃娃博物馆了。多年下来,我爸也花费了几十万——却比讨个老婆便宜得多!想到一旦会有个后妈来虐待我,我就对充气娃娃充满了好感啊。
  你下辈子想做个充气娃娃?
  在成为王思聪的女儿之前,也只能如此了哦,亲。
  她又眨了眨眼睛说,偶像,如果你喜欢我的话,可以用我。
  我却想起聊斋中大量恋尸癖故事,有篇《爱奴》:男主爱上女鬼,刨开她坟墓发现“颜色如生,肤虽未朽,衣败若灭”,便将女尸带回家,“尸即自起,亭亭可爱。探其怀,则冷若冰雪”“乃构精舍,与共寝处。笑语一如常人;但不食不息”。有次男主喝醉,强把酒灌入她口中,结果她吐血倒地身体腐烂,男主“哀悔无及,厚葬之”。
  我不想让她变成爱奴。
  你是个好人,充气娃娃说。
  想问你个问题——你没有过吧?
  男朋友?
  我点了点头,避开充气娃娃直勾勾的眼神。
  没有,我的第一次是被强奸的,也是最后一次,然后就被杀掉分尸了。
  我会为你报仇的。
  不过嘛,我这个塑料组成的身体,有没有被人用过,就不知道了,你收到的包装还好吧?是你第一个开封的吗?
  住嘴!
  好吧,但,你能带着我去逛街吗?我是说,带着我!
  不是……哦……不是……要我带着充气娃娃去逛街?
  对啊,我有一种感觉,杀害我的变态,仍然在这座城市活动,我一定有机会再见到他的。
  犹豫三天,我把充气娃娃关在卫生间,最终决定开车带她出去转转。
  那一天,阳光灿烂的日子,秋阳耀眼,梧桐苍翠,歌颂祖国,繁荣昌盛。
  我把充气娃娃放在副驾驶座,给她绑好安全带。不管是路上行人,还是看摄像探头的警察,都会认为我载着个洛丽塔出行。车子开过大街小巷,萌鬼在座位上摆各种pose,放下车窗照着反光镜,欣赏自己动人的美貌。要是给她一部手机,简直就要剪刀手自拍了。
  带我回家吧。
  萌鬼如是说。
  好吧,我刚要掉头,她说不是回你办公室,是回我家。
  你家?
  她报出一个地址:这是我爸爸家。
  你要回去了?
  充气娃娃闭上嘴,不再发出声音,好像是个无生命的塑料。
  太突然了,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在犹豫,害怕一旦送她回去,就永远也见不到她了。也许,这次开车带她出来兜风,就是她计划好了要摆脱我?我哪里得罪她了?还是,她真的想家了?可是,她家里不是有许多充气娃娃吗?想到这里,感觉有些恶心,我想歪了。
  车子开进曹杨八村的一个小区,两边都是八十年代六层楼的老工房,晾衣架飘满了内衣内裤,阳光下丝毫都不违和。
  我抱着充气娃娃下车,几个晒太阳的老头看着我,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耳朵都烧得红起来。不过我听到他们却在说,喂,这个洋娃娃好漂亮啊,是给谁家的女孩子买的啊?真是庆幸这家充气娃娃的学生服够端庄够高大上啊。
  绕过楼梯里各种杂物,一楼楼到三楼全是麻将声,四楼与五楼是打doto声,只有六楼宁静如坟墓。
  我按响了门铃。
  一个中年男人开门,眼圈红红的,似乎没睡醒,身上有股浓浓的香烟味。他看到我手里的充气娃娃,立即关上门说,我早就不买了。
  我报出了他女儿的名字。
  他再开门,看着我。他说,我女儿,她死了。
  是这样,你女儿在一年前,给你订购了一个充气娃娃,因为迟迟没有付款,交易取消了。但最近,我们发现有人付款了,因此就把这个娃娃送过来了。
  我女儿送给我充气娃娃?对不起,自从我女儿被人强奸分尸以后,我就把所有的充气娃娃都烧了,我想这是我自己作孽,老天爷对我的报应吧。
  哦,那么,我就告辞了啊。
  正当我要转身,感到充气娃娃悄悄捏了我一把,她不同意我就这么走?
  于是,我回头说,能不能看看令爱生前的房间?在网上听说她的遭遇,我们老板也非常关心,希望能给予一些帮助。
  男人一声不响把我带进屋子。两居室,建筑面积五十平米左右,有个朝南小间,萌鬼生前的闺房。
  没想到,房间非常干净,床也铺得整整齐齐。墙上钉着海贼王、火影忍者、名侦探柯南的海报,书架摆满各种悬疑和耽美小说,有一排全是我的书。床头摆放几十个玩偶和手办,木头床架的小贴纸,最早从她幼儿园就贴上了。电脑台有许多照片,小婴儿的满月照,一周岁的限制级裸照,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全家福,读托儿所穿小裙子,幼儿园参加万圣节活动扮女鬼,上小学戴上红领巾,小学毕业出落成美少女,到初中就是万人迷的节奏,直到她被杀前的一个月,站在学校操场上做了个剪刀手,还对准自己的脖子。一语成谶。
  显然,在她死后,将近整整一年,爸爸坚持每天打扫房间。他把女儿的闺房,保持跟她生前一模一样,仿佛哪天女儿回到家里,就能立刻躺到床上睡觉。看起来虽然轻松,但对于一个离婚多年,五大三粗,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男人来说,却是一件无比艰巨的事啊。
  对不起,我能单独在这房间里待一会儿吗?我掏出一把香和蜡烛,说要给他女儿点香。
  男人木然地点头,也不担心是否会意外把房子烧了,便退出去了。
  我真的点上一束香,放在充气娃娃面前,仿佛面对少女遗像。
  萌鬼幽幽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回来吗?因为,人死以后,见到自己过去的一辈子,就可以了无遗憾,开开心心去投胎了。我也不用等待做王思聪的女儿,随便找个普通人家,哪怕做个矮挫穷的女屌丝,但只要爸爸妈妈疼爱,家里平平安安不折腾,长大过程中没有变态杀手,没有猥亵女生的男老师,到二十来岁顺顺利利嫁了,也就很幸福了吧。
  我不响,不得不又点头,有什么热热的液体,从我的眼里滑出,该死的。
  过去,我一直不喜欢爸爸,说他是个拿不出手的垃圾,喜欢充气娃娃的变态。但他上班很辛苦,白天做保安,晚上去夜总会看场子,每个月几千块收入,大部分都给我买衣服。他给了我许多零花钱,每次同学们派对,我能拿出最好的东西给大家分享。那台iphone5,也是爸爸咬着牙给我买的。他那么喜欢充气娃娃,是为了不用讨老婆,可以省下许多钱,未来给我做嫁妆。要是我还活着,碰到现在iphone6上市,就算让他割个肾给我去买,他也不是不会认真考虑的。我想,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除了他,没有第二个。
  我继续不响。
  充气娃娃闭上眼睛。
  她的灵魂走了吗?顺利前往投胎?渡过忘川水,走过奈何桥,喝碗孟婆汤……她将在某家医院的产房呱呱坠地,十六年后又是一个萌妹子?她还会认得我吗?
  我也闭上眼睛,等待了十分钟,仿佛有什么气流,从我的脸颊边擦过。
  是她吗?还舍不得我?环绕着我,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我在口中默念,希望她离我远去。虽然,我会很想念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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